[公告] 煩請板友詳閱板規再行發文

作者: Hijikata (副長)   2015-07-08 15:58:06
說明一下s文禁止回覆相關板規事宜
板規第一頁已非常清楚寫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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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章砍除原則※
1.一人一日發文總數五篇,多者刪除.(分身視為同ID,自刪文章亦算.)
  5.討論串已S者,請勿回覆.(仍可推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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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被砍除之文章紀錄如下
000791 7/08 walire Re: [心得] 姆斯絕對: 有 逼宮騎士(真心)
明顯為回覆已被S之系列文 將標題刪改再行回文之動作
且內容也與該系列文有關 因此依板規刪除
7/08 walire □ [專欄] LBJ的經紀公司 與他對簽約的影響
後續此篇也分類錯誤 暫行鎖文處置
至於提告妨礙使用電腦罪部份
ptt早已有相關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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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勿濫行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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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前請詳閱板規
今天一個被刪文的說要提告
昨天一個大開分身的說他是為了分享更多文章
啊你們看清楚板規遵守規則發文 誰能檢舉你們阿?
作者: Heimdallwind (Hermes)   2015-07-08 16:01:00
按鈴了啦~ 期待警察的表情
作者: watermelon92 (ACE)   2015-07-08 16:01:00
九吝這麼興奮幹嘛= =
作者: Heimdallwind (Hermes)   2015-07-08 16:03:00
刑法358~363
作者: aa01081008tw   2015-07-08 16:05:00
拜託趕快告不要只在PTT上面嘴...是要告什勒??嗆提告的好像現實世界威到爆耶...版主該嚇尿了??
作者: Heimdallwind (Hermes)   2015-07-08 16:08:00
論檢察官跟法官是詹迷和反詹迷的機率
作者: aa01081008tw   2015-07-08 16:09:00
雖早想到會自找台階下....沒想到也太快了吧..
作者: Heimdallwind (Hermes)   2015-07-08 16:10:00
登入4100 不像國高中反串啊是板主行使權力有沒有超過板規賦予的權力範圍,讓原po發文的權益受損?
作者: SamstagNacht (藍天)   2015-07-08 16:14:00
我也覺得寫不錯不知道為什麼要刪掉。
作者: Heimdallwind (Hermes)   2015-07-08 16:18:00
所以要不要告啊?
作者: oneal6110891 (大包)   2015-07-08 16:25:00
贊助100p. 快點高
作者: Heimdallwind (Hermes)   2015-07-08 16:35:00
怎麼又跑出來了XD好像之前很紅的尼姑釋大師的fu大師在玄奘大學任教嗎
作者: OGC789456123 (好煩阿)   2015-07-08 16:47:00
又不是發個酸LBJ的文就能領500搞不懂這些人的想法去當黨工帶風向領500 比在nba板24小時待命酸lbj好吧
作者: SamstagNacht (藍天)   2015-07-08 17:01:00
小d比較能夠享受一手掌握的權力感啊。
作者: jack19931993 (三無少年)   2015-07-08 17:19:00
第二篇說要告就笑了 這種咖小
作者: oneal6110891 (大包)   2015-07-08 17: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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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裏啦
作者: jack19931993 (三無少年)   2015-07-08 17:25:00
→ walire : Loser永遠不知道世間的真相是什麼現實的風向已經變了→我怎麼有某簽名檔的既視感Valor大大擊掌一下
作者: SpencerHawes   2015-07-08 17:35:00
1F是問完沒有?
作者: toneydouglas (道格拉斯)   2015-07-08 17:42:00
拜託唸一下法律好嗎?不要亂解釋構成要件我指1樓支持1樓告 看檢察官會不會理你
作者: geraldgerald (底特律金屬之城)   2015-07-08 17:53:00
受不了了,這邊打打嘴砲也可以用到告人,太閒?
作者: swingingbear (Bear~XD)   2015-07-08 18:57:00
那是大學老師?這種素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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