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真問,人的言行有無歧視,有無判斷標準(SOP)?
以改圖為例子,當初台灣球迷不滿Lin被火箭交易的方式,
也曾經把滷汁哥和賓拉登放在一起,到底歧視的標準是否會隨著事件和立場而有差別?
就我從哈登鐵匙金缽到姆斯,再到最後大丈夫,大部分的爭議集中在姆斯,
真的用猩猩或靈長類這物件,就會聯想到黑人嗎?
這種特定族群所特有的歧視敏感帶,又如何有標準呢?
再認真問,該如何判斷我是否歧視?
有沒有強大偉哉的哲學/社會/法律/歷史等背景出生的大大要論述一下?
= = = = = = = = = = = = = 以下很多字可以NED = = = = = = = = = = = = = = = = = =
以下是我的反思過程...也算是對於總版上吵來吵去的自我檢討...
玻璃心與否倒還是其次,但有些說話,即便被亂用而失效,
但在(不同文化與區域的)法律和社會理解裡,確實擁有相當的份量,
但因為如此,隨處可見不同情緒上的壓抑,甚至衍生出來的各種能量。
「歧視」就是這樣的字眼。而這字眼敏感關聯到如何判斷社會公平的問題。
「我不歧視你」
當你指別人歧視你時,往往都會獲得這樣的回應。究其因不過有二:
一)你隨意將所有對你不好的事都說作「歧視」
二)對相同/不同的判斷有分歧
以下試詳述之:
「歧視」=「你看不起我」?換句話說,有可能用錯詞語,或故意用錯詞語。例如.某群
人在聊天,某A對某B說:「你歧視我呀你!」究其意思,可能是「比起對其他人,你看不
起我」,或「你瞧不起我」。這當然是用錯詞了。
歧視概念本身需要身份的存在,譬如性別/族群/種族/性傾向等。換個角度講,你無法
「歧視我這個人」,正確說法應該是「你不喜歡我」/「你討厭我」/「你鄙視我」。
不過,如果你因遇到一個令人討厭的人,卻把他/她其中一個身份無限上綱,譬如你碰過
一個很討厭的球員,你因個人經驗而覺得她討厭,那是你們二人的問題,但如你因此而引
申到「所有球員都是討厭的」,並對於每個球員都罵她「討厭」,則這可能涉及歧視了。
我認為我並沒有歧視黑人,我只是針對LBJ,但透過這樣的圖,會不會有其他的議題,這還
需要其他討論。畢竟,我也曾經有個來自長島的非裔室友,就嘲笑LBJ是隻會走步的猩猩。
當然比較常見的歧視,發生在職場上,這是比較直接相關,而且有直接利益衝突的歧視問
題,最好的例子,就是NBA裡面的種族問題,最近最常被討論的就是林書豪亞裔身份,以及
快艇隊前任老闆的秘密談話內容被公開的新聞。
不外乎,不同種的二人在各方面條件皆附合該份職位招聘時的要求,若純粹「歧視」而帶
來「被歧視者」基本權利的剝削後果,比起不涉及利益分配的創作,結果上是更具體的。
引而申之,「歧視」因涉及「身份」,故一定是集體性的:當一種身份被歧視,即是說每
個帶有這身份的人都會「中招」;當一種身份在社會中普遍受歧視,則每個有這個身份的
人都會面對極大的社會壓力。
有可能,猩猩這概念對非裔人很有壓力,但也有非裔人用猩猩自開玩笑,所以猩猩之於黑
人的歧視關係,又端看誰對誰說,在甚麼場合說,以及如何說。
所以,我想平日打趣的東西,的確會運用詞語上刻意的「不準確」,因為大家都知道,但
不會認真對待。不過,這可能也標示著社會裡普遍對「公平」沒有落實任何信念,一直都
是認為逆來順受者為多。
簡單來看,「你對我不公平」=「你歧視我」=「你對我不夠好」的一種講法。只不過,
當大家持久地隨便使用「歧視」和「公平」這些重要的詞,我懷疑本質上的意義,會散失
如被海嘯沖走的沙石了。
對相同/不同的判斷分歧
歧視基於一個事實判斷,問題就在,在「被指歧視」和「覺得被歧視」的人之間,對於「
有何不同」/「有何相同」通常都有極大的分歧。
不同於有利益分配的例子,概念較抽象的創作行為,又該如何界定呢?
如果你明白我並不歧視黑人,但只是運用某些特徵來轉化姆斯的形象。對我來說,我覺得
姆斯比其他人(不管黑人白人亞洲人),都更適合作為改圖的選擇,這來自我的認知與經
驗。不過,這種生活經驗的總結,很有機會只是以偏概全,經不起事實考驗的,但又該如
何得出「清楚的」的「證據」呢?
和鄉民鍵盤半天,可能只是變成所謂的「自證預言」了。
事實/判斷/成見
歧視基於「對事實的判斷」,但「對事實的判斷」並不是「事實本身」,而是「一系列生
活經驗與價值觀的結合所產生的傾向」。很多善良的網友,偏見的形成只是因為所掌握的
資料不同,而想說服對方,我卻懷疑這只強調理性的社會運動的盲點。
很簡單,你試試與一個想創作/娛樂而帶有歧視味道的人說:「其實你搞錯了,令你感到
有趣的梗其實不存在/不是你所想的那樣...」你猜那個人會說:「哦,是嗎?搞錯了嗎?
不好意思!」還是:「真的假的?有沒有搞錯?可是另外一部分的人笑得很開心?難道我
有幻覺?」
我想,今天戰來戰去的經驗,後者會出現的機會大多了。因為在這種狀態下的人,就算可
能一時無法提出論據支持自己的偏見,但被自己不服氣但又抝不蠃的事實在一時一地被壓
下去,絕不代表這個人不會繼續在他的生活圈子裡宣揚他的偏見。
偏見人皆有之,唯靠平等討論
總之,我想說,對一個或一群歧視別人且有攻擊性的人,不必然對他(們)友善,而我更
無權利要求備受歧視的人對他(們)友善和平。再者,如果現場有明顯會被該種歧視言論
或行為傷害的社群時,對這些社群表示清晰的歉意是有必要的。
可是鄉民是黑人嗎?(疑~逃)
我畢竟還是無知,即便是在創作的自由中,仍然可以感受到限制,老實講,每個人都在自
己有限的生活範圍內,獲得有限的資訊和基於這些資訊做判斷。必須承認,這些都是有限
的,因此偏見是人皆有之,只有程度之差別。無論人們手握多少的證據,都有可能,是錯
的,這也是為什麼人對於無窮的世界應該有謙卑。這是我應該要改進學習的地方。
我印象中,常見的結論有下列五種類型:
1)「我是絕對客觀中立,沒有偏見的。」
2)無法面對與自我偏見有衝突的資訊和價值判斷,或者對與自己的偏見不符的事實予
以忘記,或無能力去注意得到。選擇性失憶!
3)「越多人講的道理和判斷,就越不是偏見,就越接近真理。」
4) 「專家講的,就肯定是真理。」
5)「由於所有人所持的都是偏見,所以無所謂公義。」
最後一點,是逃避問題,不肯負起為人之責任,白話就是比爛。
而第四點,盲目相信「專家」,也是不智的,更是危險的,因為沒有絕對的客觀中立。而
那些自稱客觀中立,只是想說「我絕對正確」而已。
再看看第二和三點,則很明顯,是「傻子」,如果一生人的判斷都這樣做,豈不是很傻?
所以我應該想想自己的資訊、判斷和表達有無歧視問題。討論是為了要令到大家都更了解
和更明白,而不是為了各自對空氣高呼自己的主張。
(不過,討論不可能溫和。如果大家都和稀泥,什麼立場都接受,那都通常都討論不出什
麼東西了。)我覺得較為理想的狀態是平等討論。
平等討論比較適合放在公眾性質的議題,或是有辦法量化的利益分配事務上,但創作這種
又是偏向個人的行為,與其平等,更應該要求創作者開放觀察各種建議才是。
假設,我是一個有歧視意識的人,當然,我就不會覺得自己歧視別人,故一開口就罵我歧
視(對很多鄉民來說是官話無意義但又政治正確的語言),是不會處理掉我的偏見。如果
想消弭某種歧視氣氛,就必須檢討我創作時缺乏的考量和顧慮。
我想強調的是「氣氛」。
氣氛顧名思義,就是許多人同時持有同一種偏見。白話就是風向,即是說社群裡有相當多
人面對同一種議題,而在接收各種親身與間接接觸的資訊後,形成了一種對議題事實的集
體判斷,而這個判斷是包括指認自己所受感受的源頭。這種情況亦即是說,許多人持有同
樣的怨念,而這怨念指向相同的目標,
避免做自證預言:也是種幸福?
大部份的人(包含我在內)在面對不愉快或傷害性的話題時,都傾向認為是因為「外來因
素」,通常都不會先處理自己。「處理自己」的結果,可能會發現自己的判斷是對,也可
能是錯,也可能是部份對、部份錯。然而,「覺得自己對/錯」不締是一種對他人認同的
渴望(面子問題)而已。
我想在生命中一些判斷是否做得準確,經常比一時的「自我形象」來得更重要。其實,可
能經歴思考、吵架、嘴砲後,我仍是會得出某種答案也說不定,不過那個答案未必是我原
本直覺指認那一個。
但不可否認,了解自己的感知和處事方式,卻是一種利己利人的修養。
用改圖的方式引起爭議真的蠻有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