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規修訂 NBA相關譯名 正式實施

作者: Hijikata (副長)   2014-11-12 08:57:10
本次修訂以下相關於NBA譯名的板規 置底板規同步更新
五、情報:有關NBA新聞、每日戰績、電視轉播表、自行整理的NBA相關訊息。
每 ID 每天限發一篇情報,內容雷同者原則上只留一篇,以第一篇發表
        時間為準,此分類須加註相關心得.
相關訊息須附來源,違者刪除
(新聞標題及內文球員姓名請一律使用英文姓名,球隊名使用台灣譯名)
(若標題中譯名符合台灣通用譯名可不修改,由板主群判定)
九、其他:
「陸文或港文」
不論是使用外絮以外何種分類,
標題及文中的球員名稱請一律使用英文姓名,球隊名稱使用台灣譯名
以利閱讀。
(若標題中譯名符合台灣通用譯名可不修改,由板主群判定)
PS. 所有回文文章,字數未達150字以上刪文,一人一日三篇為限.
(1)違反板規一~三者(2)字數不足、超發者(3)錯誤發文格式者
三日內上述三種被砍文原因達第二篇者,水桶一周.
七日內上述三種被砍文原因達第三篇者,劣退+水桶一個月,相關文章
        罰責若無法劣退改以水桶六個月代替.
上述處分合併其他罰則時以違規一次計算,例如第一次文章遭刪除達兩篇判決
水桶一周,出桶後又犯其他條款,累加仍為初犯->二犯 判決水桶一周.
說明
台灣新聞:
不需修改標題與內文中的NBA相關譯名
中國與香港新聞、專欄文章等:
內文球員名需全改為英文
※過去在譯名後方括弧加註英文名 後面仍使用港陸譯名這方式 同樣違反此次修訂的板規
球隊名全使用台灣慣用譯名
(例:奇才需改為巫師 步行者需改為溜馬)
標題有時候會有台灣也採用的慣用譯名 此時可不改 由板主群判定
若不確定 建議改為英文名 可免去被刪文的可能
此篇公告過後 譯名相關的板規修訂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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