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關於高富X一詞

作者: StupidDog (笨狗哥)   2013-11-20 22:51:00
我覺得要開放就全開放
要禁就要全禁
不能因族群的喜好才禁
若奸可以用
代表所有含奸的都可以用!!!
不能雙重標準啊
還有當年為何就因為科迷喜好 所以強爆了就不能用
這也非常匪夷所思
不就強爆了? 就帥爆了 屌爆了這種副詞而已
奇怪 怎麼當初禁的時候沒這麼多人反彈
根本雙重標準NBA酸民zzZ
所以要禁就全禁 既然我們可以用奸 那代表其他人也可以用
所以下次就算形容豪哥 這球打得夠奸夠聰明 也OK
形容KD 這犯規要的夠奸啊 也OK
老大真是又強又奸啊! 鬥天鬥地鬥隊友 猛!! 這樣也OK
這樣才公平
不能便宜行事 因人而異
因為 這裡是NBA版 不是__二版
請英明的版主裁示吧
作者: armageddonwa (阿通伯)   2013-11-20 23:03:00
高富KOBE
作者: kobebryant08 (紓壓模式)   2013-11-20 23:24:00
旅館投宿都可以捅了 上面算什麼
作者: dontdoitbaby (ANACONDAS)   2013-11-21 00:24:00
有些裁判會吹一些沒有意義的犯規來提醒他們的存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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