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助攻這個數據是否應該修正

作者: cpks (123456)   2013-08-11 19:33:51
有鑑於時常有人會把助攻說成是棒球的打點
有中看不重用的感覺
所以才想到這個討論
以現行規則而言
助攻=傳給某球員後,沒有下球就直接投進籃框
當然NBA的判定標準比較寬鬆
這點暫不討論
我想討論的是其他方面的修正
以助攻的意義而言
應該是
1.創造出得分機會,而且把球送到有得分機會的人手上,然後進球
例如打低位把球傳到弱邊空檔、切入吸引包夾傳給有空檔的人
2.並未創造得分機會,但發現有人有空檔(或miss match)傳到他手上,然後進球
例如組織時發現隊友空手跑位出現空檔,成功把球送到低位讓中鋒打掉
3.傳到別人手上,雖然沒有空檔,但靠自己能力進球
(目前我只想到這些,歡迎補充)
以目前的助攻數據而言1=2=3
但是衡量一個球員的傳球或組織能力而言
應該是1>2>3
所以我認為助攻可以導入加權的概念
例如助攻的情況是1時,助攻分數就+2
助攻情況為2時助攻分數就+1.5,情況為3時就+1
(當然加多少可以再討論)
比較模糊不清的可能是打檔拆、隊友掩護之後的傳球要歸類到1還是2
在此情形下
我認為有新增一個數據的必要
像是"掩護成功(創造空檔)"
如果有這個數據也可以看出某個球員適不適合打戰術
例如Chandler這個分數可能就會很高
因此Lin和Chandler打檔拆的時候
經由掩護幫Lin創造一個中距離空檔
Chandler掩護成功分數+1
假如打完擋拆Lin傳給Chandler灌籃
Chandler掩護成功+1(可以討論)
Lin發現Chandler空切空檔,助攻分數+1.5
以上情況為球員有進球的時候
我們也常會看到某人傳了一記漂亮的球
結果被對方毀掉,或者隊友奶油手沒放進
以現行的制度
只有隊友罰球出手數增加
完全和傳球的人無關
但我認為之所以有罰球機會
傳球的人比出手的人還重要
數據不應該只是反應結果,也要能看出球員能力
才不會有誰的數據比較漂亮,結果贏球功臣是另一個人的情況發生
所以傳球給空檔隊友,即使只造成犯規罰球,助攻分數也應該有所提升
不過結果應該為"罰球進球數/總罰球數*原助攻分數"
例如LBJ切入找到Anthony空檔,並成功傳球
結果球沒放進,對方犯規,Anthony罰兩球進一球
因此這個play,LBJ得到1/2*2(根據上一段助攻分數的解釋)=1的助攻分數
大家可能會懷疑
為什麼只得到一分,助攻分數會跟傳給沒空檔隊友進兩分一樣多?
因為如果不是LBJ切入創造得分機會
Anthony可能連半分都拿不到
傳給沒空檔隊友的進球比較起來
依照我上面的發言,助攻目的是衡量助攻能力,不只是比賽結果
前者的助攻能力應該比後者好,但結果較差
因此一消一長兩者助攻分數相同(當然可以再修正)
或許有人會對三分打有興趣
舉個例子而言,Nash和Amare打完擋拆以後,Amare上籃進算加罰
這個情況Amare的加罰可能是因為他的技術而得到(對抗性強)
所以加罰那球顯然和Nash無關
所以Nash得到一個發現空檔的傳球,助攻分數+1.5
Amare掩護成功+1,進算加罰得2+1分
總結:
我提出了3點修正
1.助攻加權的導入
2.新數據:掩護成功
3.傳球後出手製造犯規會影響數據
大家討論看看
PS.有人可能會問我為什麼助攻分數要用2、1.5、1
不要用3、2、1
因為在製造罰球的情況下要乘以比例
假如有人兩罰中一,助攻分數用3來乘
就會變成3*1/2=1.5
但是,傳給沒有空檔的人自幹得到兩分,助攻分數卻只有1
比較好的結果,分數卻比較低,這樣有點不公平
所以我才使用2、1.5、1
作者: windgodvocx1 (′‧ω‧‵)   2013-08-11 21:19:00
Rondo:無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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