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anon (好啦 可以叫卡儂)
2013-08-08 08:11:20#1I0Zc9ve [情報] Greg Oden順利通過體檢
噓 skiptomylou :LBJ媽狂喜 08/07 21:24
引用法規:
三、不得以看板板面為工具,行惡意攻擊 特定球員/球隊/板友之實,
或挑起特定球迷之間之爭端.
判決理由:
原文為探討Oden體檢一事,回文已偏離主題,且有引戰攻擊球員之嫌,研判行為已達審理
標準。合併(#1Hy2cixd)原應水桶一個月,然經查察後發現,上次進桶之違規事項與這次
一樣,是故屢勸不聽故意再犯,則加重處分,判決水桶四個月,下次再犯則半年起跳。
#1I0ai1ar [討論] Jordan vs. Kobe
→ pilotyankees:身為湖迷 感覺自己像在看八卦板的689 08/07 23:01
引用法規:
三、不得以看板板面為工具,行惡意攻擊 特定球員/球隊/板友之實,
或挑起特定球迷之間之爭端.
判決理由:
原文為探討Jordan與Kobe之文章,回文已有離題之嫌,且涉及政治,有挑起不同看板
爭端之嫌疑,研判行為已達審理標準。
#1I0dc7We [情報] NBA Christmas Show
噓 a138926 :再怎麼虐 還是守不住媽媽呀 嘆~ 08/08 01:12
引用法規:
三、不得以看板板面為工具,行惡意攻擊 特定球員/球隊/板友之實,
或挑起特定球迷之間之爭端.
判決理由:
原文為探討NBA賽程,回文已偏離主題且有引戰挑起爭端之嫌疑,研判行為已達審理標準。
#1I0FDZu8 R: [討論] 喬神之所以偉大
推 cheng399 :老大愛射今都不帶套 08/07 18:08
引用法規:
三、不得以看板板面為工具,行惡意攻擊 特定球員/球隊/板友之實,
或挑起特定球迷之間之爭端.
判決理由:
原文為探討Jordan及Kobe的強弱,回文已偏離主題且有引戰挑起爭端之嫌疑,研判行為
已達審理標準,判決合併(#1HlgMz1i),水桶一週。
#1I0FDZu8 R: [討論] 喬神之所以偉大
推 qwertymax56 :老大愛設今都不帶套恭 08/07 22:49
→ qwertymax56 :老大愛設今都不帶套也 08/07 22:50
18013 8/06 - □ (已被chanon刪除) <qwertymax56> 藏頭引戰
引用法規:
三、不得以看板板面為工具,行惡意攻擊 特定球員/球隊/板友之實,
或挑起特定球迷之間之爭端.
判決理由:
原文為探討Jordan及Kobe的強弱,回文已偏離主題且有引戰挑起爭端之嫌疑,研判行為
已達審理標準,且原本之文章已因引戰之嫌遭到刪除,卻又於討論串中刻意提出,犯意
明顯,原應警告一次,加重判決為水桶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