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真假仙

作者: samfu (黑馬)   2016-08-20 14:09:50
民主! 民主1 顧名思義(人民當家作主), 人民必須擁有實際的權力, 能夠決定自己的
生存條件.生活方式, 及前途跟命運才叫(民主政治), 您說是嗎?
台灣自1986年(蔣經國)開放黨禁.報禁以來! 從來沒有任何一條(法律)或(法案), 由
人民決定通過後實行的, 就連(人行道)上的一磚一瓦, 是用紅磚好呢? 還是綠磚好呢? 你.
我.他 所有的人民都不曾決定過,何來民主? 然! 主宰國家命運社會發展的不就是(法律)跟
(法案)嗎? 人民所獲得的不過是自由的尺度的放寬罷了, 您能不能批評政治, 是自由的範
圍,雖然(自由)跟(民主)有交集,但! 不是聯集o
(陳水扁)在2007年任期屆滿前說:(台灣總統都由人民直選產生, 這樣還不夠民主嗎)?
如果是這樣, 您為什麼不叫(民選政治)呢? 幹嘛要掛羊頭賣狗肉, 畢竟....(選擇權)跟
(決定權)有很大的區別(台語:一長差八尺)o
(民進黨)過去批評兩蔣時代, 叫(一黨獨大專制獨裁), 平心而論! 兩蔣時代也是有選
舉的,只不過(總統)是由(國民大會)選舉產生,如果! 照阿扁的邏輯, 有選舉就有民主, 那
兩蔣時代也是(民主政治)才對, 其碼是小(民主政治)o
(選擇權)跟(決定權)是差很多的, 人民能自主決定xxxxx才能稱為(當家作主), 政客
常說現在的政治叫(間接民主), 就算(間接民主), 也應該由人民來決定(法律)及(法案)再
透過民代的提議及國會的通過執行, 總歸一句, 是人民的決定, 才是民主的表現, 而不是
(政黨)或(政客)給你公投什麼, 你才能決定什麼, 如此被動還能稱為(決定權)嗎? 還能稱
為民主嗎?
革命先烈(孫中山)先生: 人民必須擁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等四種基本民權,
始稱為民主的基礎....
選舉:是人民的義務而不是權利, 為國甄拔人才的義務o
罷免:為防止政治人物的貪汙瀆職o
創制:為防止國會的失職o
複決:為防止國會的瀆職,造成惡法的通過o
(民進黨)過去批評:(孫中山)先生的四種基本民權,是有衝突矛盾的, 它說:甲可用
(複決權)來推翻乙的(創制權), 而丙又能用另一(創制權)來推翻甲的(複決權), 如此! 不
就惡性循環了嗎? 其實不然! 人有(生)(老)(病)(死) 物有(成)(住)(壞)(空) 人世間沒有
萬萬年的事物, 所以! 政治上所決定的任何事或物, 都應該像易開罐一樣, 標有(製造日期
)及(使用年限), 如(台北橋)當初興建時, 只標(興建日期)而沒有(使用年限), 若(創制權)
跟(複決權)都標有(製造日期)及(使用年限),如此! 就不會衝突矛盾了, 您不喜歡就說它
無理, 可以這樣抗拒民主嗎?
賢話家常 感慨萬千....
科學運動員: 黑馬 謹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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