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違反板規

作者: devin0   2019-08-05 00:25:25
違反版規四之二
53542 1 8/02 Gya □ 臺北市搬辦公桌
四、詢價文規範
 1、禁止先搬後發詢價文。
 2、詢價文需依規定格式填寫,標題請勿多寫搬運物品或其他要求事項,避免造成標題
過長。
 3、詢價文非必要請勿推文、箭頭。禁止噓文。
4、同帳號一週內限發一篇詢價文。
 5、違反以上四點者,初犯劣退警告一次,次犯水桶一週,三犯水桶一個月。
判決:
初犯列退警告一次。
經12小時推文要求補正,未依規定修改。
◎申訴救濟管道:
根據日常資訊站組規( 文章代碼(AID): #1ElEIePi (L_LifeInfo) )
若被處分之當事人如不服判決,可來信說明異議內容
若仍不服判決,可至L_LifeInfo板進行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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