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違反版規

作者: devin0   2019-07-31 21:28:37
違反版規八之一
53532 7/31 joy82519 □ [詢價] 新莊高中附近到忠孝東路三段
八、廢棄物規範
 1、廢棄物鑒於法規需專業處理,非搬家公司所能處理,故禁止詢價。
 2、廢棄物僅由業者搬運下樓,並由消費者自行處理者,不于禁止。
 3、違反第一點,初犯版主得不通知劣退刪文,次犯處以水桶一個月,第三次
   處以終身水桶。
判決:
初犯劣退警告一次
廢棄物不得由業者清運,文中未提及自行處理。
待回會更正版規,業者若協助清運,將連帶處份。
公告後,若有業者協助清運,經查證屬實,將依版規處理。
◎申訴救濟管道:
根據日常資訊站組規( 文章代碼(AID): #1ElEIePi (L_LifeInfo) )
若被處分之當事人如不服判決,可來信說明異議內容
若仍不服判決,可至L_LifeInfo板進行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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