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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Asuka5566: 垃圾紅中 爽啦
【第01條】文章/推文內容有對於球員、教練、板友及任何人進行人身攻擊者
性騷擾及讓兩性不舒服之語言。
●罰則 水桶30天+退文/水桶30天
【第08條】如在比賽期間之轉播文內違反一到七條板規,將加重雙倍處份
例如: 引戰推文,原本水桶15天,將加倍至30天(15*2=30)。
【第23條】出桶後再犯板規者(不限條),將會累計加重處份。
(累犯定義:第1-8條為半年內曾遭到水桶,第11-22條為三個月內曾遭到水桶
第10條則不在累犯制度內。)
●罰則 累犯計算+退文/累犯計算。情節嚴重者永久水桶
水桶12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