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iddy11 (middy)
2016-03-21 21:24:553/22 更新,因 Sportcenter的小組長來信通知尚有些問題需待釐清,故暫時解開水桶
middy11 2016/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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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MuPgwla (Sportcenter) [ptt.cc] [申請] 多重帳號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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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在Sportcenter裡申請查詢,經確認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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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MutS1As (Sportcenter) [ptt.cc] Re: [申請] 多重帳號查詢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portcenter/M.1457747713.A.2B6.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0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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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尊及分身 hateself/wzfhgs , 做出以下判決
【第11條】已遭到水桶之使用者,繼續使用分身發文或是推噓文
如被發現者,經由板主送交ID_Multi確認後。
●罰則 本尊水桶180天+退文/水桶180天。情節嚴重者永久水桶
分身永久水桶+退文/永久水桶
經查本尊 hateself 尚在水桶中
"暫停使用者 hateself 發言,解除時間尚有 9 天: 03/30/2016 19:58:06"
水桶期間還用分身發言,加重處罰 9+180=189天(本尊)
永久水桶 (分身)
middy11 2016/3/21
作者:
haoguy (uu)
2016-03-21 21:28:00推
作者:
farqall2 (farqall2)
2016-03-21 21:30:00唉,為何不蹲好蹲滿?要去分身
作者:
wan8088 (大å±å±æ€ªç¸)
2016-03-21 21:32:00呃..
作者:
gibamo (ㄚ峰)
2016-03-21 21:34:00推
作者:
JUNstudio (agGREssion)
2016-03-21 21:35:00借轉,備查。
作者:
Finn5566 (小男孩阿寶)
2016-03-21 21:35:00豪慘阿 還是在熱身賽轉播文被抓XDD
作者:
kaojet (鄉民可能改變世界嗎?)
2016-03-21 21:38:00雖然很厭惡這傢伙動不動就把任何事情都怪罪到爪迷身上,但是180天還真的蠻讓人同情的qq幫qq
作者:
v2ssili (WTFFFFF)
2016-03-21 21:40:00大概要總冠軍賽才能見了 如果有打進總冠軍賽的話XD
為什麼其他都沒看過備查 這篇就要?他應該也不是開分身惡意鬧板吧?
作者:
sf88911 (阿蓮王柏融)
2016-03-21 21:45:00gg...
作者: insurreal (gives you wings) 2016-03-21 22:17:00
去年底這個帳號在總版被抓到開一堆分身
作者: insurreal (gives you wings) 2016-03-21 22:20:00
我還收過這個傢伙的站內信說什麼他只是帳號沒換回去就被說成在帶風向,很嗆但是他忘了,沒人強迫他開分身阿...自己玩成這樣,怪誰?
作者:
Dawei1165 (愛新覺羅與葉赫那拉相é‡)
2016-03-21 22:25:00丟臉死了 被桶還開分身來嗆聲
作者:
psku (@(o‵ェ′o)@)
2016-03-21 22:58:00XDDDDDDDDDDDDDD
作者:
kaojet (鄉民可能改變世界嗎?)
2016-03-21 23:26:00我是不是在總版嗆過他啊啊啊
作者: paul810928 (阿波~) 2016-03-21 23:28:00
XDDD 慘
作者:
EVA96 (鍵盤親衛隊)
2016-03-22 00:32:00幫推 X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furret (大尾立) 2016-03-22 00:45:00
自己要冒險的呀
作者:
tecnniv (想,不想)
2016-03-22 01:18:00這也是沒辦法的事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6-03-22 08:50:00其實恨自己並沒有惡意啦,他也是很真心誠意的想幫LM加由無奈本尊被水桶了只好開分身推文,雖然他違規是事實不過我覺得有其憐憫之處,180天看可不可以減輕點??
作者:
Dawei1165 (愛新覺羅與葉赫那拉相é‡)
2016-03-22 09:12:00白迷考透葛 不意外
作者:
sf88911 (阿蓮王柏融)
2016-03-22 11:27:00板規就是板規,沒辦法啦。只能說狠自己夠雖小(嘆
作者:
kaojet (鄉民可能改變世界嗎?)
2016-03-22 12:26:00我是認為就算恨自己水桶期間開分身來討論,但桶180天其實也真的是過重了,畢竟他那幾篇推文也沒有亂罵純粹就討論,你看我這麼討厭他的人還是得替他說個話.....而且我是真的不瞭解制定版規某些奇怪的地方,比如,不可以打注音文但是卻可以用拼音跟英文字母來替代...這不是很奇怪嗎...唉
作者:
farqall2 (farqall2)
2016-03-22 12:55:00特赦 hateself
作者:
htk (該死的啞護)
2016-03-22 16:27:00可是這條規定本來就是必須的 不然水桶有什麼意義 每個人都開分身繼續發文推文就好了呀
作者:
kaojet (鄉民可能改變世界嗎?)
2016-03-22 21:48:00可以桶啊,又不能說不能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