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ony1256 (黃金海岸一日éŠ)
2015-04-16 23:18:46網友連署辦引退 陳峰民:證明清白的心願
http://goo.gl/0Eu5QE
前La New熊隊(現為Lamigo桃猿隊)捕手陳峰民,在2010年遭起訴打假球最後無罪定讞,當
時中職採取「起訴後永不錄用」,如今網友連署希望能為他舉辦引退賽,對此陳峰民表示
,「如果舉辦會參加,完成我的心願,證明我的清白。」
2010年3月,陳峰民因捲入假球事件被起訴而遭球隊開除,歷時一年多的司法審判後,最
後無罪定讞,但他無法再回到職棒圈,之後到基層教球,現任台南市崇明國中棒球隊總教
練。
近期因曹錦輝事件,又喚起網友對陳峰民的記憶,他坦言,「要感謝曹錦輝,讓球迷再次
注意他。」網友連署希望猿隊能在例行賽或主題活動時,邀請他到主場為比賽開球,或以
象徵性的一日合約為他舉辦引退賽,至今天(16日)晚間9點為止,已有超過2500人連署。
陳峰民表示,真的很感謝球迷能了解事情始末,「坦白說心情很複雜,我的棒球人生不是
只有我自己,還有我兒子、孫子,他們以後也都要打球,這是我人生唯一要捍衛的事情。
」
陳峰民指出,原本期待自己是光榮退休,能讓家人、小孩看到自己的成就,但現在已經沒
辦法,若是球團接受球迷請願連署辦引退,會答應去參加這項活動。
陳峰民自1999年展開職棒生涯,效力過嘉南勇士、第一金剛、La New熊,兩聯盟合計出賽
796場,敲出584支安打,包括25支全壘打,打進252分打點,也曾在經典賽、亞運、奧運
多次當選中華隊國手。
作者:
toms913214 (MME MeowMiEyEs)
2015-04-16 23:20:00淚推LN鐵捕峰民Q_Q
作者:
Spiezio (過太爽)
2015-04-16 23:20:00有辦就買票,小鼻子小眼睛不排除怒剪狀猿
作者:
qep (無言..)
2015-04-16 23:21:00如果無罪,就算大家都要求各球團辦引退又如何
作者:
crisp (大雅彭于晏)
2015-04-16 23:21:00幫高調
作者:
qep (無言..)
2015-04-16 23:23:00都被判無罪了,球團是要為難啥..難道球團凌駕法律
作者:
EVA96 (鍵盤親衛隊)
2015-04-16 23:23:00包庇包庇上蘋果新聞都不會為難 現在讓清白的人引退哪裡為難又可以套句 你以為Lamigo沒有想到嗎?
作者:
qep (無言..)
2015-04-16 23:24:00當初的高道德標準,無罪就該讓人回來了檢察官起訴又不代表啥
作者:
EVA96 (鍵盤親衛隊)
2015-04-16 23:25:00坦白承認錯誤又沒有那麼困難 只是願不願意而已
作者:
qep (無言..)
2015-04-16 23:26:00審判的是法官,不是檢察官阿...當初聯盟太衝動
作者:
qep (無言..)
2015-04-16 23:27:00難過MLB不甩中職的警告
TSNA今天這是系列文,峰民在另外一篇質疑了LN當年作法阿
作者:
EVA96 (鍵盤親衛隊)
2015-04-16 23:28:00真的辦我就不酸包庇包庇了
作者: ianchu (:)) 2015-04-16 23:29:00
對檢察官來說 起訴完就是法官的事 他根本不須負責
作者:
chdc ( )
2015-04-16 23:32:00這種打臉的中職怎麼可能主動讓他回來
作者:
sbarnet (走低調路線)
2015-04-16 23:34:00當時中職建立的起訴後永不錄用,這制度真的有夠爛
作者:
qep (無言..)
2015-04-16 23:35:00簡單的說,古代就算告上縣衙,也得縣太爺審過才有罪
作者:
qep (無言..)
2015-04-16 23:36:00結果中職卻是只要有人告狀,就先當有罪處理
目前還是很多不看球的人還是認為中職就是打假球我想當時的時空背景只能這樣做當初WBC前 我也認為中職有什麼好看的還不是假球
作者:
qep (無言..)
2015-04-16 23:39:00這樣做還是一堆人覺得中職打假球啊,有差嗎??
作者:
sbarnet (走低調路線)
2015-04-16 23:39:00中職當初那標準真的笑死人,完全無視刑訴無罪推定原則
作者:
qep (無言..)
2015-04-16 23:41:00球員不自愛??當初不是有在討論中職給的待遇不好??
作者:
luluhihi (三星殺手Lamigo)
2015-04-16 23:42:00全力支持陳峰民 感動淚推
作者:
qep (無言..)
2015-04-16 23:43:00就算是不自愛,這也不能把球團的起訴就永不錄用合理化阿
所以鄉民現在用正義的力量連署說不定有用就是了以前的社會是封閉的現在的社會形態不一樣越多人喊越有機會就跟走出街頭一樣
作者:
sbarnet (走低調路線)
2015-04-16 23:46:00實在無法理解,檢察官的起訴竟高過於地院跟高院的認定
作者:
lml99 ( )
2015-04-17 00:20:00放人生路都位置穩穩坐了
作者:
aax (辣妞熊謎 )
2015-04-17 01:05:00當年那風聲鶴唳的環境 起訴永不錄用的高道德標準真的無法苛責熬過那個誰都無法相信的年代 其實我完全可以理解聯盟的做法所以峰民要平反跟聯盟當年的高道德標準 我覺得要分開討論我超支持峰民 但我不覺得需要去質疑聯盟的做法...
作者:
changeup (3/4拍子的逆襲)
2015-04-17 01:15:00問題是這個標準跟道德不道德完全無關,跟腦袋比較有關起訴根本代表不了任何事情,當然可以因為懷疑所以判處適當的處理,像是坐球監什麼的,但是起訴即永不錄用根本就是蠢,如果像陳峰民這樣,起訴了結果不但無罪還查無實證怎麼辦?而且現在不但不取消懲罰,連道歉都不道歉,還覺得自己標準好棒棒,根本就是腦袋有問題起訴即永不錄用,這種標準不但與道德無關,而且完全無用,不然根本不會有這麼多次假球案,球員的僥倖心理才是最大的問題,當球員覺得自己絕對不會被抓到,你什麼標準都沒有用這牽涉的層面太廣,包括聯盟要用什麼樣的態度去抓、要怎麼去保護球員不被報復、要怎麼提升球員的待遇並改善整體環境降低打放水球的誘因等等,而不是像這樣立一個自以為好棒棒的標準,這個標準坦白說不但是爛而且根本只是想要省事,不想動腦筋負責任才會訂這種標準
作者:
aaaaa6505 (éˆèŠçŽ‹)
2015-04-17 08: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