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水桶

作者: sbc857391 (媽媽樂咧!)   2021-08-19 15:23:30
#1X3Z9Hwt
2068 S 1 8/07 ZnOnZ □ [檢舉] 多篇
經查證檢舉內容與下文雷同
#1X2e0I_p (MobilePicket)
2066 s 1 8/04 ask4what □ [檢舉] 多篇
雷同檢舉內文如下
→ kai08130623 : 這個板不管反串的,即便引起不少人反感甚至影響其 08/02 11:30
→ kai08130623 : 他使用者對品牌的觀點 08/02 11:30
→ kai08130623 : 你們點出陳X數學的反而還有機率被板主用針對ID處理 08/02 11:32
據本板
第七條 板務通則&鬧板定義
 ̄ ̄ ̄ ̄ ̄ ̄ ̄ ̄ ̄ ̄ ̄ ̄ ̄
4. 檢舉文經板主S結案後,於無新為規事證情形下重複檢舉,初犯違者水桶半年
累犯水桶兩年+退文。
判處 7-4 半年
至於在檢舉文偷渡謾罵內容
『該版友已經長期不對文章討論之事項做討論,針對人而沒有內涵的叫囂簡直喪心
病狂,所有推文僅對人不對事的態度,請板主審示謝謝。』
因檢舉板現行板規3-2係針對兩造雙方的吵架行為進行規範,恐無法全權適用於此。
但根據9-3規定:板規不足之模糊地帶,板主將臨時應變處理。
故此部分本次處以警告一次,未來請檢舉人針對事證說明,減少形容詞使用。
同時本板亦將針對檢舉內文用詞部分進行板規增補,
未完成修改前,將先依本判例處理,考量用詞之合適性處以警告,或是先以板規3-2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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