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結論:台哥大認輸了,正式公文承認收費有誤。
圖多好讀版(附上熱騰騰的公文):
https://i.imgur.com/miUO3jC.jpeg
事件後續更新:
之前第一波向 NCC 申訴後,台哥大打了兩次電話來,態度真的是有夠囂張。
在那兩通電話裡,對方死活不認原始合約,一直鬼打牆跳針,還特別用一種「施捨」的語
氣跟我強調:「連這次帳單上的300元都不能免除喔!」
說實話,聽到這句我差點笑出來。我手上有當年白紙黑字的原始合約,站得住腳,誰稀罕
你那種可憐我的減免?我根本連問都沒問,因為我已經準備好要跟你們玩到底了。
既然台哥大想玩硬的,我也沒在客氣。鑑於他們這種惡意違約還死不認錯的態度,我本來
已經打算直接打官司,並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51條要求三倍的懲罰性賠償**。
為了讓證據更確鑿,我隨即向行政院消保會進行二次申訴,這次我直接把當年申辦的合約
照片附上去,證明我的申辦時間點就是早於他們所謂的條款生效日。
結果咧?照片一傳過去,沒幾天台哥大就縮了,超級孬。
今天收到正式函文(如圖),內容終於承認:
該「收取300元門號使用費」的規範,適用於 108年1月4日 起申辦的用戶。
經查我是 108年1月2日 申辦的(剛好早兩天)。
所以將「減免」前述費用,並表示抱歉。
雖然公文寫得客客氣氣,但那位聯絡的專員在電話中還是死鴨子嘴硬,宣稱雖然這次撤銷
,但「12個月後若無使用,還是要再收一次」。
好啊,沒關係,我們就拭目以待。明年如果你們敢再收一次,我就再陪你們玩一次,到時
候就不要再發公文來求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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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同為108年1月初申辦的版友建議:
如果你也是在 108年1月4日 之前(含1/2、1/3)上車的「正宗0月租」元老,請務必檢查
帳單。如果被收費,直接把合約日期甩在他們臉上,不用跟客服囉嗦,直接找消保會或
NCC申訴最快,附上合約照片,他們馬上就會跪了。
這間公司不給點教訓,真的把消費者當塑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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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會不會是當初交接不齊全,只能說你太單純了
他們內部資料庫很齊全,連我申辦(1/2)和啟用(1/9)的時間都有記錄,
單純惡質而已
※ 引述《dreamgirl (喵)》之銘言:
: 各位版友大家好,
: 我是台灣之星「終身0月租」第一批上車的用戶,
: 也就是當年純的、沒有附帶任何最低消費300元條款的那個方案。
: 請參考 #1SBm6yze(MobileComm)
: 1/2申辦
https://i.imgur.com/PLvmooQ.jpeg
: 合約上清清楚楚寫著只要沒使用就不收費,多年來也都正常。
: 結果今天收到台哥大帳單,直接冒出一筆300元的費用,
: 名目看起來像是把我的方案當成有低消的版本在收費。
: 當初合併時台哥大信誓旦旦說會保障用戶權益,合約精神不變,
: 結果現在是把所有0月租用戶都當成後來有300元低消條款的版本處理?
: 這吃相未免也太難看。
: 已經致電客服,但對方似乎無法理解新舊方案的差異,只會不斷重複制式回應。
: 不想浪費時間跟他們鬼打牆,剛剛已經直接到NCC網站填申訴單了。
: 發這篇文主要是提醒手上還有台灣之星特殊方案
: (特別是早期0月租)的版友,
: 務必、務必去打開你的電子帳單或登入APP看一下明細,
: 確認有沒有被台哥大亂加一些有的沒的費用。
: 如果你也遇到跟我一樣的狀況,建議不用跟客服囉嗦了,直接NCC申訴最快。
: 自己的權益要自己爭取,不能讓業者這樣為所欲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