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合約內容不實 應如何處理

作者: memorability (shine)   2021-07-19 00:01:54
家母近日去某電信加盟門市辦理攜碼攜入,
已告知該店長,訴求為4g吃到飽不降速,
當日簽完合約(每月499),回家使用後發現有每月20gb的流量限制,超過後被限速。
才發現合約內容與簽約當日要求不符。
後來家母回到該店,
該店店長承諾將合約改成有5G網路,每月30gb流量,
超過後4g網路吃到飽不降速,費用一樣是每月499。
但在店內用平板簽的合約是寫499,
實際上印出來的合約是每月699,
店長表示每月繳費時,來店裡繳費可折200,
個人詢問直營店以及總公司客服,
他們都表示這樣的處理方式不符合公司規定。
個人覺得這樣的方式沒有合約的保障,繳費也不方便。
電信從業人員為了業績,在合約上動手腳已不是新鮮事,
不知道這樣的行為是否已觸犯刑法215條,業務上登載不實罪?
從事業務之人,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其業務上作成之文書,
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請問大家覺得如何處理呢?
個人是希望能夠由加盟店作廢合約,
家母再去直營店辦理符合公司規定的合約。
懇請大家給點建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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