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網購買了東西不可以退貨?

作者: jerry80701 (Joker)   2020-11-28 19:16:59
原文恕刪
小弟是法律系,在消費者服務中心與地方法院訴訟輔導科輔導過民眾一些法律問題,來回答一下網購手機常遇到的問題。
1. 消費者服務中心(或稱消保會、消保官)是幹嘛的?
消保會最大的功用,是在提升訴訟經濟,避免所有案子都進到法院,有時候消費糾紛金額不是那麼大,所以設置一個由消保官及一些行政人員組成的消保會,透過消保官當作第三人居中"協調"。
簡而言之,消保官只是當個和事佬,處理你申訴的消費糾紛,如果消保官那邊協調不成,還是得上法院。大部分在這個階段,消保官通常會盡量告訴雙方,在法律上誰比較站不住腳等等。
有些業者就是很怕收到消保官的函,收到就願意跟你處理,但也有業者很皮,寧願跟你上法院~~
2. 只要網購的東西是不是完全無條件退貨?
這部分要先講,其實法條有規定網購7天退貨的例外情形,像是一些個人衛生用品、易於腐敗的食品、期刊雜誌、電腦軟體、一經提供即完成的線上服務(像Netflix等等),像這些東西因為用了就是用了,雜誌都看完了再退貨也不合理。(有興趣的可以參考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
至於開通序號登入在自己的帳號裡面,這部分我會認為對消費者較為不利,畢竟廠商"有可能"序號一經登錄就很難再賣給別人(我不知道,我只是猜測),大部份消費者我會建議登錄商品序號的東西最好先不要登錄,等確定商品完全無問題再登錄最保險。
3.鑑賞?試用?
其實消保法所規定的7天鑑賞期是包含試用的,但限定在"必要之檢查",甚麼是必要的檢查(畢竟是手機板我限定說明在手機的部分),通常手機檢查就包含打開包裝、開機、測試螢幕、喇叭、通話、相機鏡頭,這些基本功能我想是比較沒有爭議的,如果超過這些範圍就有"超過"必要檢查範圍的風險。把握一個邏輯去判斷,檢查的時候不要用一些"個人化且無法回復"的東西最為保險。
4.整新費?
如果你要求退貨,業者確實是可以要求整新費的,畢竟民法規定解除權行使後,必須要回復原狀,問題是有些包裝拆了就拆了怎麼回復原狀? 也因此業者可以要求一些重新包裝的費用,或是清潔一些你使用過的痕跡的費用,但這個價格必須合理(甚麼手機兩萬只拆開包裝連開機都沒開要收2成整新費的就是太誇張)。
最後在這邊建議各位如果要在網路上買手機,千萬千萬千萬千萬"開箱要錄影",並且把第三點說的那些檢查過程一起錄進去,也盡量選一些比較不會刁難的商家(版上應該都知道哪幾家很搞事),這樣子才是保護自己,遇到法律爭議都是看證據講話的,如果你上述這些流程都有記錄下來,也確實遇到不合理的商品品質,法院也會站在你這邊的。
作者: SigmundFreud (西格蒙德.佛洛伊德)   2020-11-28 20:39:00
登入廠商帳號會如何?啊砍掉不就好了這種沒有造成實質差異的事情有什麼好糾結的
作者: DarkFantasia (亞)   2020-11-28 20:40:00
作者: SigmundFreud (西格蒙德.佛洛伊德)   2020-11-28 20:40:00
人家netflix的服務就是影片收視,登入samsung帳號?自家保不是更輕鬆,發票打什麼時候就算什麼時候啊不就對了,除了iphone這個特例通通適用發票扯註冊毫無意義註冊不了不是使用者的問題好嗎?你不註冊就驗證不了的功能要怪誰?前後都不是,後方使用者無法接受也可以退貨啊廠商要搞死自己是廠商的問題,使用者就是可以驗證功能,你非要搞條註冊即起算保固搞個違法條款碰到消保法一樣無效,有什麼意義整新費本來就是規定可以收取的啊,合不合理而已不合理去調解,無法接受就上法院
作者: sachialanlus (yeh)   2020-11-28 22:10:00
一看就知道五樓沒朋友
作者: ShibaTatsuya (司波達也)   2020-11-28 22: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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