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的公司在日本,疫情中回台灣一次,因為舊的日本用手機壞了
所以想要一支專門工作用的新手機
10/13 就在生活市集上買了三星A51
我買回來拆開後
發現我的日本信用卡在這款手機上不管是 samsung pay 還是 google pay 都設定失敗
這樣不合我的需求
(我有先做功課,信用卡公司是說他們都可以用但我就是設定失敗)
所以就在 10/18 申請退貨、他們第二天來拿貨
結果他們在 10/22 日的時候說不接受我的退貨
我打電話去問,他們的理由是
1. 手機已經開通,所以無法退貨
2. 充電線上的包裝我有拆開,無法恢復所以無法退貨
同一時間把手機寄回來
我告訴他們,我不接受這種說法
沒開通我怎麼知道使用上能不能符合我的需求?
所以他們就開始那套「鑑賞期不等於使用期」的說法拒絕退貨
我當下就上網跟消保官申訴
並且打消費者保護專線問看看我的狀況到底符不符合狀況
消費者保護專線那邊的志工告訴我
開通測試合情合理,所以我有權利退貨
不過消保官這邊還是會希望我們自己先處理,處理不完再介入
我就再打電話給生活市集,告訴他們我已經向消保單位投訴以及他們的回覆
他們就這樣回答:
「啊我們只是通路商,如果手機廠商沒辦法退我們也沒辦法~」
「根據廠商的說法,你要把手機註銷、把充電線包裝恢復我們才能退貨」
所以我就拿膠帶把那個塑膠套黏回去並同時打電話問三星客服怎麼註銷
結果我打電話過去之後,三星客服討論了很久告訴我們這個要請通路商處理
我就寄回去,然後打電話給生活市集告訴他們請他們自己註銷
結果摸了很久他們都沒有回覆
我就在10/29的時候打給他們,因為我要出國了
我把後續處理交給我媽,叫他們有事就打給我媽
並詢問他們註銷的進度
結果他們的客服就回
「啊其實手機上網就會自動註冊,這是無法註銷的」(意料之中)
「如果你要退貨,那麼我們只能以二手貨的方式收回,你要付40%的價差」
我實在是懶得吵架,而且客服大概也不能直接決定
我就告訴他們那我們就請消保官處理好了
當然她就開始回說「我在這裡跟你報告,因為鑑賞期不等於適用期...」
我就在這邊直接打斷
「反正,我們就交給消保官處理。」
然後跟他說再見
我後來又打電話給消保會,問他們說這個「自動註冊變二手貨」的說法合不合理
那邊的志工告訴我這並不合理
因為這是他們商品自己的問題,不可以超越法律
並跟我說「如果廠商無法承擔退貨會變成二手貨的風險,就不該在網路上販售」
目前處理狀況是他們又打一次電話跟我媽講「鑑賞期不等於適用期...」
大概是想看看換個人會不會比較好說話
但我有事先跟我媽說過消保會的說法,最多只接受200元的運送費
所以她目前也踩在這條線上
目前就的進度就到這邊
這次生活市集退貨經驗給我的感覺真的蠻差的
以後真的不要貪小便宜,還是去實體店面買比較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