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該不該直接解約呢?(更新

作者: prodigal (思念的溫度)   2020-10-22 09:42:22
※ 引述《Jester9254 (傑斯特)》之銘言:
: 回應一下自己三個月前的文
: 後來跑去台灣大哥大問了違約金,解約日是109年10月10日
: 我在國慶日那天去辦理解約,解約金是3104元
: 然後台灣大哥大一直試圖要洗腦我,叫我直接辦台灣大哥大5G網路加手機
: Sony Xperia 1 ii (0元) + 1399(綁定48個月) + 1399 3個月(我合約剩下的天數)
: 這樣算起來 1399元 X 51個月 = 71349 元
: 我算了一下,這根本超級划不來啊!
: 於是我就堅持解約
: 最後是以下我用的方案
: 3100 (解約金) + 24090 (Sony Xperia 1 ii 空機) + 411(LM電信綁約12個月)
: = 32122 + 3600(保險費) = 35722
我同意空機+低價合約比較划算
但你的數學 或者說邏輯有盲點
你不能當作綁約LM合約到以後
你就不需要網路了
兩個比較合理的比較方式
第一個方式 看未來51個月要花的錢
因為12個約LM到期後你還是要續約網路的
甚至不保證還有這個資費可以用
搞不好要花更多錢
我們先退讓一點 當成411可以永久續約好了
那你正確的估算應該是
解約金 3100
手機空機 24090
LM 月租 411*51 = 20500
總額是47600
當然還是低於台哥的71349
這樣看其實還是太不直觀
你把一個很長的時間疊成一個數字
裡面有手機 有資費
甚至還有你上一張合約拿走的電信補貼
太過複雜反而看不清
建議用平均每月支出來看
LM就是411
比較單純
台哥那邊就是把合約期間手機優惠扣掉
24090/48 =501.875
3000的解約金和台哥多綁三個月彼此抵銷
(嚴格說起來 3000本來就是你本來拿走的電信補貼)
所以就是1399-501 = 898
每個月差不多是兩倍支出
5g有沒有價值兩倍 只能每個人各自判斷囉
: 後來還有閒錢把手機保了一年的保險,防止被我摔壞之類的
: 當然台灣大哥大也是有 4G網路 搭配 sony 1 ii 的方案
: 但是怎麼算都沒有我直接解約買空機划算就是了
: ※ 引述《Jester9254 (傑斯特)》之銘言:
: : 各位前輩早安!!
: : 想要請問一下各位,目前我的合約到期日為 2021/01/12
: : 按了一下違約金試算,大概還要付5500元左右
: : 目前使用的電信業者是 台灣大哥大
: : 但是網路連線品質有夠差,有時候甚至在市區訊號還是很微弱
: : 目前有考慮想要攜碼到其他的電信去,也想要順便換手機,目前手機可能壽命快到了
: : 一直很會當機呀,所以以下幾個重點問題,想要請前輩給點意見
: : 1.該不該付違約金,然後攜碼到其他電信去,把目前台灣大哥大1399的費率,
: : 降到最低的網路吃到飽?
: : 2.如果想要搭手機的話,建議是手機搭門號,還是手機跟門號分開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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