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台智慧型手機: HTC one S
事件:
1.台灣版本處理器比國外低一級
2.手機天線模組故障-出保固返修 (HTC原廠)
結果:二手賣出換M8
第二台: HTC M8
事件:上山下海用不壞,最後電池膨脹,擠壞螢幕
結果:過保,坊間手機店修不好,螢幕觸控失效,報廢
第三台:HTC M10
事件:被雪凍壞,免費出保固 (聯強)
結果:用沒多久為了換U11二手賣出
第四台:HTC U11
事件:
1.買來一個星期,TYPE-C連接孔壞掉,無法快充- 出保
2.第二年保固尾聲,出保固換電池,送回來螢幕出現2個平行亮斑
明顯是維修時螢幕壓迫到零件或維修人為導致,於是再度送修;
再度送修時剛好過保固期,打來說換螢幕要5千多,於是爭論開始
我:兩個亮斑是維修回來後出現的,不然前一次送修保固期內我就會說明了
聯強:亮點而已,不影響使用,你過了一星期才送回來
我:不是亮點,是亮斑,別唬爛;你們導致的結果你跟我說這不影響正常使用?
你知道你在說什麼嗎? 包含假日跟運送日算進去送回去也才幾天?
"順便一提,我有在錄音"
聯強:.....好,我知道了,會替你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