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電信專員「不當行銷」 他逆轉勝!用990

作者: pkuguy (愛看電影、韓劇的小態)   2019-06-08 15:05:52
電信專員「不當行銷」 他逆轉勝!用990元買到華為當紅機P30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608/1461967.htm
來源:ETtoday新聞雲 突發中心/台北報導
華為當紅旗艦手機P30 PRO新機要價新台幣逾3萬元,台北市一名消費者竟以不到1000元價
格就入手!北市內湖區某知名電信業門市專員5月時與一名A男發生消費糾紛,怒火中燒的
A男運用智慧搬出法規見招拆招,讓業者俯首稱臣,自知理虧補償,結局大逆轉!A男以不
到1000元的價格,買到華為P30新手機,雙方達成和解。
A男表示,他在申辦續約過程中,專員介紹了一個符合他預算的999元方案,但強調須搭配
另外三個加值服務(副約)才行,每月費用增加為1496元。A男猶豫了,但經專員說服,
最後同意簽約,但A男事後打電話給客服詢問合約內容時,意外發現當初專員所述與客服
說明有出入!包括可以不用搭配加值服務、手機合約價本就5990元,非專員說的8990元再
把取消加值服務的違約金3000元折抵在手機上變成5990的價錢等。
A男遂向該門市專員據理力爭,店長也介入處理,最後店長以和為貴,除了無條件解除加
值服務,更將合約價5990元的P30以990元售給A男,以平息風波。不過,這消費過程仍令A
男留下不好印象,發文斥電信專員「態度惡劣、欺人太甚」。
A男認為,專員可以鼓勵消費者簽約,但不能提供錯誤資訊欺騙消費者,影響消費者權益
。對此,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科長梁明圳表示,若遇到業者「不當行銷」,消費者可以民
法92條規定,主張因「被詐欺」,在一年內能取消當時所做的決定,合約便無效。並呼籲
消費者,若有任何消費糾紛,能撥打1950專線,尋求協助。
《ETtoday新聞雲》記者聯繫該門市店長,店長表示不方便受訪。而電信業公關部門表示
,消費者跟門市在溝通上確實有認知上的落差,但公司針對這起個案後續的處理方式,已
是給消費者前所未見的優惠,如購機折扣等,而日後公司對門市人員的教育訓練仍持續進
行。
心得:電信門市常用的行銷話術
就是騙消費者辦手機合約要強迫
綁加值服務(副約)才行。
不過這次被消費者發現而引發糾紛。
而且一次綁3個,確實是把對方當
肥羊來宰。
作者: JustBecauseU (ki)   2019-06-08 15:45:00
Op
作者: justoncetime (台北叢林好冷~)   2019-06-08 17:55:00
OP 連標題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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