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有多大尾,看創辦人任正非上個月的訪談就知道了。
他公開說華為從沒有提供中國政府不當的資料,
即使政府要求,華為也不會提供,不會做傷害客戶的事情。
不過,大家都知道,2018年,才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情報法:
第10條: 國家情報工作機構根據工作需要,依法使用必要的方式、手段和管道,
在境內外開展情報工作。
第14條: 國家情報工作機構依法開展情報工作,可以要求有關機關、組織和公民
提供必要的支持、協助和配合。
任正非等於公開向全世界宣佈:華為要違反中國的法律!
放眼中國,哪個企業敢公然宣示不遵守法律,而老闆還能穩坐江山的?
你相信華為沒有鬼?科科,我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