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陸作家告蘋果 判賠20萬人民幣

作者: olmtw (支持htc,支持台灣貨)   2019-01-24 08:17:38
陸作家告蘋果 判賠20萬人民幣
2019-01-24 01:35聯合報 大陸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大陸作家江南(本名楊治)狀告蘋果公司的侵權官司,歷時3年多,
日前塵埃落定。蘋果公司敗訴,判定應賠償楊治經濟損失20萬元(人
民幣,下同)及合理費用3萬元。
據中國經濟網報導,大陸作家江南2002年憑藉作品「此間的少年」踏
入文壇,此後主打幻想文學題材,「九州縹緲錄」、「龍族」系列是
其代表作。2015年江南發現,在未經任何授權的情況下,消費者在使
用蘋果公司旗下產品時,只需進入蘋果應用商店AppStore,下載一款
名叫「江南方想夢入作品全集」的手機應用,便可直接閱讀「九州縹
緲錄」系列作品。
感到被侵權的江南一紙訴狀將蘋果公司告上法庭。江南認為,蘋果公
司未經他本人許可,將他享有著作權的涉案作品通過資訊網路向公眾
提供下載閱讀,獲取經濟利益,構成對他作品著作權的侵犯。江南指
蘋果公司系提供網路服務,對蘋果商店中存在的侵權應用程式具有主
觀過錯,沒有盡到合理注意義務,疏於對涉案應用程式作審核管理。
原告江南訴求有二:一是蘋果公司刪除相關應用;二是賠償經濟損失
122.4萬元及合理律師費用3.2萬元。
一審法院認為,被告蘋果公司為平台服務商,也是應用程式商店的經
營者,蘋果公司對該平台傳播的應用具有很強的控制力和管理能力,
在應當知曉涉案應用程式為未經許可提供的情況下,仍未採取合理措
施,故可認定被告未盡到合理注意義務,具主觀過錯,涉案行為構成
侵權,應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判定蘋果公司應賠償
楊治(作家江南)經濟損失20萬元及合理費用3萬元。
對這樣結果,蘋果公司並不認可,遂上訴到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然
而,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審理認為,蘋果公司作為AppStore程式應用
商店的實際運營者,對AppStore網路服務平台具有強大的控制力和管
理能力,並不適合避風港原則,駁回了蘋果公司的上訴請求。
https://udn.com/news/story/7332/3610936
心得:
很重要的事情就是蘋果作為iOS上的軟體平台,必須要做好管理
避免有這個侵權內容的出現,那如果有的話應該要協助下架之類的?
這個案子顯然是蘋果在中國的市場沒有重視這件事情,應該好好檢討
作者: chinaeatshit (我愛台灣!中國吃屎!!)   2019-01-24 09:20:00
說個笑話 中國最民主 重視智慧財產權
作者: xiaohan85298 (gooduo)   2019-01-24 10:12:00
中國沒有版權,在中國盜版不算犯法。中國沒有人權,在中國殺人也不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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