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懂下面鄉民在罵什麼。
人家讓你辦了吃到飽,在合約過程中,不是讓你爽爽吃到飽嗎?
(下面有說當事人說每月 300G ,最高到 600 G)
合約內不是讓你爽用爽吃爽到讓你還想再辦嗎?
各家合約內容都有寫不正常流量,電信有權解約,他也沒解約阿。
在那邊玩文字遊戲,說沒定義正常使用。
你跟我說怎樣的正常使用量會到這樣啦
沒有分享,沒抓 P2P ,沒當固網用,能到這樣的流量?
你看中華推個平均 38G ,普遍都說是變像吃到飽,你跟我說 300 ~ 600 是正常使用
量?
客戶流量電信商都知道,每月幾百 G 的光用常理想就知道那是異常的那幾 %
還在凹?
你辦了人家也讓你用了,沒限你也沒跟你解約,讓你爽爽用。
只是你要這樣玩,人家把你拉黑不讓你辦新的不讓你續約,也合情合理阿。
他有讓你權益有任何損失嗎?
罵得完全看不懂欸。
還是說都是一副我有付錢我最大,下次我有錢你還得要硬吞才行?
※ 引述《upupchang (優質鄕民)》之銘言
: 在01看到的,已經有案例了,但不知是不是個案就是
: 用量大的話 流量要控制一下以免被拉黑
: 明年可能不能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