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只有我覺得1111活動已經變調了嗎

作者: ceaserman (神采飛揚)   2018-11-12 14:07:39
※ 引述《yuihatanofan (三上悠亞最高!!!!)》之銘言:
: 我覺得你的心態比較好笑
: 1111當初的理由就是被炒作出來的
: 跟情人節 中秋節一樣都是被炒作出來的
: 你要跟我談JS之前請先告訴我
: 1111關單身節何事?
: 掛JS腳本在很久以前就行之有年
: 搶東西本身就是流氓的行為
: 因為就是叫你「搶」
: 你看那些中元普渡之後搶水果的台灣人
: 有誰會在乎你是站在供桌上還是趴在供桌上
: 今天除非你是電信或是網購業者的工程師
: 一堆人暗黑python搞到你被上司罵
: 不然我覺得你根本沒有說服力
這就是沒有羞恥心且無知的表現了。
光是這一條:
第 362 條
製作專供犯本章之罪之電腦程式,而供自己或他人犯本章之罪,致生損害
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
金。
而且這一條並不是告訴乃論。
這幾天板上用暗黑方法做的:
1. 改網頁申辦已關閉的方案
2. 利用程式防止被踢出
3. 用網頁改號碼
4. 甚至還有一開始意圖繞過驗證碼的
以第一點而言,業者關閉代表不接受申請,你用程式繞過正常程序(已關閉申請卻申請)
,那就是赤裸的犯罪了。
利用程式防止被踢出,那便是排擠其他依照正常程序申請的使用者的權益,損害他人這
一條弄下去你也逃不掉。
繞過驗證碼這個,之前在網路上賣演唱會的搶票程式也有被移送法辦的。
台鐵搶票程式之前也有被起訴的。
這四項,依照正當程序,一般人類的正常做法,都是不會達成的。
光這個特點就能弄你。
就只是廠商要不要而已。
廠商沒弄你就是運氣,真要弄你也逃不掉,有必要冒風險 ?
然後,只是個方案,真的沒必要把格調弄得那麼低。
富豪家門戶洞開,不代表你能夠進去偷。
特別是人家鎖上門,你還鑽地洞進去偷。
偷了就算了,還上來大聲嚷嚷,笑罵那些不跟進的人是白癡,那我就看不懂了。
作者: longlydreami (邦加爾迪)   2018-11-12 14:24:00
這條的構成要件是「電腦程式」,如果像台星的案例來看只是單純繞過驗證碼,或是以網址繞過踢人的系統,可能不符本條的構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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