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xiemark (aisinjuro)》之銘言:
: 銷售額/銷售量 比
: 1. Apple 2.00
: 2. Samsung 0.89
: 3. Sony 0.81
: 4. Oppo 0.61
: 5. hTC 0.60
: 6. Xiaomi 0.52
: 7. Asus 0.44
好啦我知道原po要表達什麼啦
銷售額/銷售量
就是平均每一部裝置消費者對這品牌花多少錢的意願
比值越高,消費者越願意花錢
也間接代表了目前這個品牌的價值
比值出來也差不多跟目前品牌價值相符合啦
像是尊絕不凡阿婆比值就很高
七進七出子龍就很低
大抵上跟這個品牌印象相去不遠
不過我想原po更想表達的是...
買阿婆的都盤子,子龍CP值最高
原po我說的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