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參選] nocesst

作者: nocesst (肥宅魔導師ヘ(・_|)   2017-11-15 15:10:20
: 參選政見:
: ⒈公告文會鎖文,但會定期開放置底閒聊文,不限制聊天內容,僅針對謾罵、恐嚇、霸
凌等
: (會與其他兩名版主討論再做處置)
: 第一次發現予以警告,再犯者水桶1m
: 修改→公告文不鎖,也不限制聊天內容,若對公告文有任何異議也可直接提出,僅針對謾
: 罵、恐嚇、霸凌等言語做處分。
: 第一次發現予以警告,再犯者水桶2m
: ⒉版友間若有私人恩怨在他人文章內爭吵,如果非本版事務則予以處分。
: 以引戰者為主要處罰對象,水桶1m,其餘言論過於超過的予以警告,再犯者水桶1m。
: (同樣需經另外兩位版主討論通過之後決議)
: ⒊
: 「C.無意義、空白文、一行文水桶一個月。
: D.標題未分類、注音文(含推文)者,水桶三日。」
: 針對以上兩項版規進行修正,第一次犯處以警告乙次,一個星期內再犯者水桶1m。
自己的參選文自己回(?
如果不行這樣的話我再自刪QQ

推動版主任期1~2年一任, 並建立罷免版主之機制,對哪位版主有不滿或是認為他不適當
的地方,可在版上發文提出哪裡不適當並佐證,該文章將被放在置底文章,若在七日內該
篇文章有超過1~200人按推(一人只算一推),則該版主即在發表隔天下台,剩餘業務由
剩餘之版主繼續,若離版主改選日期還太久,則在一個星期內補選版主
(不得隨便罷免版主,若提出之不適當理由及證據不夠,則視為亂版,將處以水桶1y之處
分,再犯者水桶2y)
修正→僅推動版主任期1~2年,罷免版主相關事宜先以原先為主,僅幫忙宣傳如何罷免版主。
(對於罷免一事似乎是我想得太過簡單了,抱歉。)
⒌針對「三、發(推)文特殊注意事項
A.禁止人身攻擊、引戰或不適合之討論。過於主觀或情緒化批評的文字,將被視為不適合
 之討論。另禁止濫用噓文或利用噓文挑釁引戰。例如看到ID就噓,或者一篇文章內有多
 次毫無意義的噓文。若有上述情形,板主得依情況刪文,並予以警告、退文,甚至水桶
六個月以上之處分,累犯者將加重處分。」之版規修正
將針對參選文部分做修正
對於噓文內容是:壓力測試、測試、太菜我不行等言論視為玩鬧、玩梗,將不予處分,但
若太過超過的則記以警告一次,再犯者則視情況水桶3m~1y
故之後若小弟有幸選上,將會與另外兩位版主討論,對於原先因為這樣而被水桶之版友,改記為警告一次。
6.針對之前有像是教主這類的人不管發文者而自顧自的推某一型號之手機,故之後若有類似情況,將警告一次,若一星期內再犯者,水桶2m,重複犯者達兩次以上,水桶1y
作者: GordonRamsay (Fxck off)   2017-11-15 15:23:00
用推數來罷免蠻好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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