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遠傳解約攜碼到台哥大流程?

作者: supermars (酸民好會自嗨XD)   2016-09-23 01:12:10
每家電信業的合約定義都一樣,合約簽屬的日期之內享有優惠、
合約之後如果沒繼續續約優惠的話,這門號大致上就是np到別家電信、解約、空著合約~
合約日期內的優惠,通常都是每個月的帳單周期內有免費網內、網外、甚至是市內電話的
分鐘數優惠,然後網路的部分會額外增加網路流量給你。
這個觀念其實很簡單,基本額度+簽約後的加碼優惠,當合約日期到了沒有續約就
等於沒合約狀態,電話一樣可以接聽撥打甚至上網傳簡訊,只是超出了"基本額度"
的部分就是用多少算多少,且通常都是貴鬆鬆的$$$費率~
(通常使用者最常做的就是提前續約,所以通常都沒注意過有合約/沒合約的差異)
而np出去也很單純,就是無合約的狀態下『隨時』都可以跳槽!!
但這邊要注意的是,原本的電信業者有沒有在過去對你的門號使出小伎倆誘導你多了
一個小合約。
就以前我還在電信業接受大NP時遇過的case來分享一下:
既有的電信門號A要NP到電信B,門號持有者很確定自己的門號A已經合約到期,
但辦理業務之後隔天就被系統告知NP失敗!! (晴天霹靂~~)
請客人回來門市,打電話給電信A的客服,才知道...原來主要的打電話上網的門號合約
已經到齊了沒有錯,但是這號碼還有一個簡訊XX包還有剩下半年的合約....所以NP失敗!
客人才想到好像有這麼一回事,但是客人以為這簡訊包的合約是跟著電話合約共進退的~
所以,想要NP出去,在打電話給現在的客服人員時,請大方地詢問現在攜碼到XX電信是
不是確定沒有任何合約上的問題?! 因為現在NP來NP去已經不是甚麼稀有的事情了~
所以不用害羞、或是害怕客服會挽留你之類的,畢竟,客服的工作就是保留舊的客戶!!
以上
=====
補充:
假設舊門號使用到2016-09-22 共300元的帳單,這300元是依照你在舊東家"帳單週期"
的"天數比例"來計算月租費、跟超量的使用費的!
這邊也要特別注意,假設是合約之下的提前解約,假設原本一個月送你300分鐘打電話!
但因為你的帳單已經開始了10天舊提前解約,所以10天是當月30天的1/3、300分鐘也會
剩下1/3,也就是贈送的額度只有100分鐘而已~ 超過100分鐘就會開始額外算$$$$
也變成了最後在舊東家的一筆帳單~
※ 引述《hermannhesse (小朋友不要走阿!!)》之銘言:
: 請教現在遠傳有合約 想付違約金解約攜碼到台哥大 該怎麼做呢?
: 因為台哥大的方案必須透過網路門市申辦
: 客服的說法是要在號碼沒有合約的情況下才能申辦
: 但這樣會有空窗期無法使用
: (台哥大網路申辦會先打第一次電話核對資料 第二次聯絡寄SIM卡
: 之間還有要簽名的文件往返 客服說法最慢七個工作天)
: 1.先解約再申辦
: 2.先申辦再解約
: 遠傳解約是否當日馬上生效?
: 若生效後再使用該門號上網及通話產生的費用依據是原來的費率嗎?
: 謝謝回覆
作者: hermannhesse (小朋友不要走阿!!)   2016-09-23 01:19:00
解說很詳細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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