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預付卡門號餘額退費規定

作者: yixianl (yxan)   2016-09-13 16:29:53
各家電信公司都有相同的營業規章
預付卡門號餘額退費規定:
第九章 預付卡使用規範
第四十七條 預付卡之使用方式如下:
四、預付卡門號之有效期限屆滿時,未使用之餘額(不含已購買之數據額度及贈送金額),
用戶得將餘額轉入其名下或第三人名下之任一門號;如用戶未持有本公司其他門號,得向
本公司辦理餘額退費。但超過有效期限六個月後,本公司得酌收該未使用餘額之保管費,
直至餘額扣抵完畢為止。
五、用戶購買預付卡數據計量儲值方案,於有效期限內未用完之數據傳輸量,本公司應依
該購價減去以購價計算之已使用數據傳輸量後,將所剩金額主動折抵通信費,本公司並得
酌收處理費。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行動電話/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營業規章
http://www.cht.com.tw/portal/rule_detail?rule_id=98
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行動寬頻業務營業規章
https://www.taiwanmobile.com/csonline/uploads/download/4GV2_1505B.pdf
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行動電話業務營業規章
https://www.fetnet.net/cs/Satellite/Corporate/coFETnetRule?aid=2041424355918
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營業規章
http://www.aptg.com.tw/download/BusinessRule.pdf
台灣之星營業規章
https://www.tstartel.com/static/docs/forms/ts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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