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沒上網公布退佣金額的店家問題

作者: CassSunstein (Pm)   2015-07-03 05:39:20
借其他人主題文跟各位討論。
※ 引述《chenszhanx (czh)》之銘言:
: 最近想嘗試退佣,因為我能接受變成預繳話費,加上大規模的業者感覺比較安全,目前暫
: 定去地標辦理。
退佣這件事情,若不搭購手機而直接在手機方面抵銷購機費,那麼只有少數店家願意
拿退佣的金額抵銷未來的電信資費。
(其餘恕刪)
但我有一點剩下的小疑問在最下方,想跟大家討論。
作者: CassSunstein (Pm)   2015-07-03 10:30:00
..我是想請某些網友 "慢慢"看清楚我原文句子寫啥...可是有個疑問:地標網通官網明明白白公布各方案折扣這怎麼回事?中華/台哥/遠傳/亞太/台星/NCC沒罰地標?我會問這主題 也是基於大家不是提醒說:要小心通訊行店員的空口說白話?要避免此 不就是註明h大 請您看地標官網 您說的是手機折扣這當然有 另外地標明白標示"門號折扣" 欄位分別是 攜碼折扣 預繳可沒說綁手機-是跟綁手機脫勾->各家業者不罵翻地標?恩 那我瞭解了 畢竟h大比較熟 那或許是地標太大膽了那我就改請通訊行老闆寫明:"C某人將手機賣給老闆價金OOOO元 老闆承諾於每月支付"云云好了?h大認為呢我要的是白紙黑字 至於用語措辭我倒不堅持 大家方便因為只有白紙黑字 起爭議後 至少才有證據 不然必輸老闆原先答應退你假設5000元 但沒註明 日後老闆不退消費者不就被坑殺?連上法院告 法官都會問你 證據呢?感謝h大的實務經驗談~我至少知道怎麼平衡各方利益了我會去跟老闆講"我要把剛買的手機又賣回給你"的 :)"但老闆您拿回手機後 還欠我手機價金5000元 請您在合約上寫明一下 說您將在每個月按月支付給我抵話費""不然您拿回手機又沒同時付我手機價金 這需註明喔"或是去地標辦..畢竟它公開透明些..h大 請您諒察我是出於因應若口說無憑的情況 您在商場應該知道這點啊對方拿了你的貨 貨款沒給 若沒註明 事後他說他付了那你豈不被坑--尤其與只做一次生意下次不需碰面的人a大 若業界有簽約說通訊行這麼做會違約該受罰的話那我同意 客人就不需叫通訊行老闆寫下來 以免困擾..不然 就算"神秘客"(電信業者)要告 試問依民法哪條告?民法哪條禁止說經銷商不能犧牲"自己的"利潤來攬客?h大的論證有盲點:那地標公開表列"門號折扣"且沒說是地標買回客戶的手機喔-三雄怎不依h大說的制裁地標??ps.h大除了點選地標的"手機折扣"網頁 也請選"門號"折扣這種公然跟h大講的會讓三雄不爽的情況 來思考~俗語說殺雞儆猴 地標這麼"高調" 三雄早該釘死它啊??不是要跟h大爭論 是因我想不通您說的"脈絡"真那麼嚴重嗎?因為這麼明顯一個反例 高調還活得好好的~不解~
作者: BigHeadDoggy (大頭狗仔)   2015-07-03 18:31:00
哀 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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