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手機侵占破案前關鍵一步請給意見(緊急!!)

作者: pianoboy (人還挺多的嘛)   2015-03-23 20:17:37
推 celicx : 因為現在通保法的規定,導致沒辦法調閱IMEI通信紀錄 03/23 19:36
→ celicx : 再者,侵占的案子,根本沒辦法從法院聲請到搜索票 03/23 19:38
→ celicx : 這個罪責太輕,案子太小,連法院都不想理警察 03/23 19:39
→ celicx : 最直接的方式,找記者一起去對方家裡找手機吧... 03/23 19:40
→ celicx : 如果對方不開門,就公布他的照片,讓他被輿論撻伐 03/23 19:41
→ celicx : 樓上說警察不認真辦案的板友們,你們來說說,在這個 03/23 19:42
→ celicx : 案子裡,警察可以有什麼作為?(要合法的.... 03/23 19:42
推 celicx : 知道住處,然後呢?現在的法律規定是,抓人要有拘票 03/23 19:46
→ celicx : 拘票誰開?檢察官。怎麼開?警察去聲請,然後這種案 03/23 19:47
→ celicx : 子檢察官會說,用「傳票」就好了,結果是傳票到了 03/23 19:47
→ celicx : 手機也銷毀了....沒證沒據,怎麼偵辦? 03/23 19:47
推 celicx : 嗯嗯,怎麼認定「他」是侵占人?而且沒有「聯繫」 03/23 19:51
→ celicx : 對警察來說,要強制帶人 1.現行犯 2.拘票 03/23 19:52
→ celicx : 非強制帶人 1.檢察署/法院傳票 2.警察機關的通知書 03/23 19:53
→ celicx : 全部都是行政流程,反正就是保障犯罪嫌疑人就是了.. 03/23 19:53
→ celicx : 如果你有時間,去法院提自訴,但是證據的認定在法律 03/23 19:55
→ celicx : 上其實有不少的限制,不一定會勝訴(這就是現實 03/23 19:55
→ celicx : 或是去地檢署提刑事告訴狀(自己寫就行了),地檢署會 03/23 19:56
→ celicx : 分案會民生組的檢察官,如果對方是老實人,通常一次 03/23 19:56
→ celicx : 偵查庭開完,就會乖乖和解了 03/23 19:57
→ celicx : 最好的方式是,如果你有認識「地方社團人士」直接去 03/23 19:58
→ celicx : 要求返還跟賠償,這是最方便的 03/23 19:59
推 celicx : 樓上說的,不符合「現行犯」跟「準現行犯」的行為XD 03/23 20:03
首先感謝celicx盡力的回覆和提供豐富的法學觀點
看來應該是具有相當專業的法律訓練
針對你提出的問題,並假設最壞的情況對方打死不承認甚至銷毀手機
上了法院該怎麼證明他有侵占行為?
這個問題也是我這兩個月一直在思考的問題
在此做個提出討論,還請大家指教
另外因為這個問題相信也是很多糟侵占或糟竊的網友會需要的議題
因此在此就厚顏手動置底,另外討論一下!
**********上法院怎麼證明自己的手機確實遭被告侵占?***********
(1):他的上傳照都有明確的手機品牌型號資訊,當然就是我遺失的那款
若他不能證明自己合法擁有此款手機,侵占事實即成立。
(1)-1:若他辨稱是他人贈與,就請法院當庭聯繫贈與人。
(2):請法院傳喚他鄰居好友同事,只要有人證明他表達過撿到過同款手機
侵占事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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