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已讀≠ 已讀取!表妹代收教召令拍照傳給

作者: ytkuang (阿光)   2023-03-31 18:06:18
已讀≠ 已讀取!表妹代收教召令拍照傳給他 未按期報到獲不起訴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257267
自由時報2023年3月31日〔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
吳姓男子未依教育召集令的規定報到時間應召,被苗栗縣後備指揮部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送辦。他喊冤表示教召令是表妹代收後,手機拍照以Instagram(IG)傳送給他,他雖「
已讀」,但沒有看清楚就已經滑走了;檢察官也認為「已讀」不能代表確實已「讀取」,
難認吳男有無故逃避教育召集之意圖,為不起訴處分。
吳男為苗栗縣後備指揮部所列管之後備軍人,苗栗縣後備指揮部於去年6月7日經郵寄將教
育召集令送達至吳男所設籍之苗栗縣苑裡鎮住所,由吳男的表妹代收。因吳男平日在台中
工作生活,表妹遂以手機拍下教育召集令後,以通訊軟體IG傳送給他。
依該教育召集令,吳男應於2022年7月16日8時,至苗栗縣後龍鎮龍坑里15鄰168號母慈宮
報到,參加「陸軍步兵第三○二旅步兵第一營步一連」為期14日之教育召集訓練。
但吳男未依規定日期時間前往報到。苗栗縣後備指揮部認為吳男無故逾應召期限2日,有
意圖避免教育召集之嫌,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罪嫌,將他函送苗栗地方檢察署偵辦。
吳男堅詞否認犯行,辯稱,他沒有看到那個(教育召集)的訊息,有時候他滑IG滑太快,
還沒有看清楚就已經滑走了,也是會顯示「已讀」等語。
檢察官調查,認為一般通訊軟體之訊息顯示「已讀」,僅是訊息之接收方曾點擊進入該對
話內,但並不能代表點擊者對於每個訊息均已加以讀取而知悉該訊息之內容。另,吳男的
表妹也證稱,她傳送上開召集令照片給表哥後,該訊息雖顯示「已讀」,但表哥並未回覆
等語。
因此,檢察官對於吳男是否確實已「讀取」召集令之訊息,從而知悉其應於去年7月16日8
時前往後龍鎮母慈宮報到,參加為期14日之教育召集一事,認為尚有疑慮,自難逕為不利
吳男之認定。
檢察官再觀閱全案卷證,並無證據足證吳男已知悉該召集令內容,仍無故未按期前往指定
地點報到,認為難僅憑吳男未按期報到之客觀事實,而遽認其有逃避教育召集之意圖,逕
以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罪責相繩,應認其犯罪嫌疑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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