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上士班長耍官威強迫替部屬「打手槍」 威

作者: ytkuang (阿光)   2023-03-16 14:49:51
上士班長耍官威強迫替部屬「打手槍」 威脅「這是我們的秘密」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241567
自由時報2023年3月16日〔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
已婚的陸軍某步兵單位潘姓上士班長,被控以上司權勢,要求替被禁假中的部屬按摩,實則
替被害人「打手槍」,滿足性慾,猥褻得逞,還告誡稱「這個是我們的秘密」,使被害人身
心受創,醜聞曝光後潘男仍不認罪,但獲宜蘭地院以無前科為由輕判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
5萬元;潘男上訴請求緩刑,但高等法院認為被害人不原諒他,加上犯行不輕,今判決駁回
定讞。
判決指出,擔任上士班長的潘男於2021年7月3日、4日為留守值星官,同一單位服役的部屬
阿志(化名)因違紀事件於該2日遭禁假,基於猥褻犯意,竟利用上司權勢,於7月4日凌晨1
時,以交換自己秘密的方式取得阿志同意,由他替阿志按摩。
按摩過程中,潘男先從阿志胯下部位開始按摩,當按摩至阿志鼠蹊部時,再以按摩的最後步
驟需勃起射精為由,要求阿志脫下內褲並勃起,阿志受到驚嚇,求情說「我希望不要這樣子
」、「我真的沒有辦法勃起」、「我可能沒有辦法做這件事」等話拒絕。
沒想到惹到潘男不悅,拿出上司官架子,以當時擔任值星官等同副排長的語氣表示「你已經
跳到這個甕裡」、「這個是我們兩個的秘密,我們現在是好朋友」、「這件事情出了這個房
間之後就不會有人知道了」、「副排做事情就要做到底,沒有做到底的話,心裡會難以抒發
」等話,迫使阿志因畏懼其權勢而屈從。
不過,過程中,阿志始終無法勃起,潘男見狀即要求阿志拿手機看A片,同時以其右手替阿
志「打手槍」。
阿志因不願潘男繼續碰觸他的「小弟弟」,堅稱「我要自已來」,潘男則要求說「「等你差
不多6、7分的時候,或是7、8分的時候再給我」,阿志為儘速結束此事而射精時,潘男竟左
手接住其精液,右手握住阿志的生殖器問「你可不可以再來一次」遭拒,潘男撂話表示「要
不然明天再做」。阿志事後向其他班兵訴苦,再向連長反映,全案曝光,檢方依利用權勢猥
褻罪將潘男起訴。
審理時,潘男坦承替阿志按摩,且碰觸到阿志的「小弟弟」,但否認猥褻犯行,辯稱是阿志
要求他按摩,按摩過程中也再三跟阿志確認過。
宜蘭地院合議庭審判長林惠玲、法官楊心希、陳錦雯認為,審酌阿志事後情緒異常焦慮、害
怕、落淚、無奈等反應,且與潘男無恩怨,無冒著偽證罪風險陷害潘男之理,加上多位班兵
均證述親身聽到阿志述說遭猥褻一事等事證,認定潘男犯行明確。
合議庭審理認定,事發時潘男是現役上士,竟利用上司權勢猥褻阿志,不僅戕害阿志的身心
健康,侵害阿志的性自主決定權,也造成日後的陰影,犯罪情節和惡性均非輕,且潘男在警
訊、檢方偵查及一審審理均否認犯罪,但考量他無前科,事後已退役,目前待業中,輕判5
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5萬元。
潘男上訴高院時改口認罪,強調有和解意願,請求從輕量刑,並諭知緩刑,但阿志不願和潘
男和解。
高院認定潘男因一已私慾,對遭禁假的阿志猥褻,造成的危害程度不輕,又未獲被害人阿志
霸恕,今判決駁回上訴,維持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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