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上尉軍醫欲提前退伍 確定須賠1043萬

作者: KOGADOU (大河武)   2022-09-17 22:18:13
※ [本文轉錄自 KOGADOU 信箱]
作者: taweiyang (this is it)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上尉軍醫欲提前退伍 確定須賠1043萬
時間: Sat Sep 17 18:48:26 2022
原文恕刪。
我是國軍桃園總醫院急診部楊大緯醫師。
新聞當事人是我熟識的學長,我自己也有案子正在最高行等待裁判,既然這則新聞在八卦
版貼出來,我想就把三年多來的努力做一個整理,跟各位朋友分享,希望幫助關注這個議
題的朋友了解更多客觀事實。
我是94年入學,當初的賠償辦法是「軍事學校預備學校軍費生公費待遇津貼發給及賠償辦
法」,關鍵條文是第7條第3項、第8條、第9條第3項。
補充正確條文連結:
https://reurl.cc/xQoMez
這3條的白話文在講:
(1) 第7條第3項 + 第8條 = 應服滿,沒有服滿,賠1倍
(2) 第9條第3項 = 考績丙上以下或一次兩大過被汰除,賠1倍
儘管條文寫著「沒有服滿,賠1倍」,但客觀事實是並不存在申請提前退伍的管道,也就
是只能靠大家所聽說過的那些激烈手段,不管是因病除役(不管你是裝的再找後台去橋、
還是真的病了)
,還是不適服汰除(酒駕、賭博、吸毒、偷竊... 所有那些大家曾經討論過的)。
終於,在107年6月服役條例修法,軍人畢業任官後滿一年終於得以申請提前退伍,違約要
賠,天經定義,我們也沒有不賠,申請提前退伍要適用新法,同年11月退賠辦法發布施行
,但軍方事後在107年修改當初「應服滿,沒有服滿,賠1倍」的契約,改成:
非軍醫官科,包括培訓成本最高的飛官,賠2倍;
軍醫官科,包括醫牙藥護公衛,賠11-15倍。
用數字呈現:
飛官讀4年,成本714萬*,綁14年,賠2倍,最高金額達1428萬
公衛讀4年,成本120萬,綁10年,賠11倍,最高金額達1320萬
醫官讀7年,成本210萬,綁14年,賠15倍,最高金額達3150萬*
(*不清楚飛官實際成本,但既有一個陸航判決是看到714萬;醫學可能更高上看4800萬)
按正規管道申請提前退伍,從107年開始變成天價賠償,但按入學契約,不適服汰除卻只
要賠1倍,軍方也知道有問題,事後火速修改法規命令,把不適服汰除也適用退賠辦法,
但這部份軍方已經確定敗訴,最高行也已經有判決,不適服汰除,不是軍方自己訂2倍或
11-15倍說了算,就是1倍,軍方敗訴重要原因之一,是因為違反行政程序法第146-147條
,行政機關事後調整契約時,必須予以補償與重新合意,否則不得為之。當初退賠辦法草
案公布時,我們就有注意到,並且按國防部提供的管道去反應,但被無視,沒有任何回應
,兩次草案公告,都是一週之後火速下架,不久後就公布施行,我們束手無策。
按正規管道申請提前退伍,暫且不論醫官,飛官賠2倍、公衛賠11倍,針對軍醫官科設定
差別倍律,合理嗎?
申請提前退伍,其實醞釀了很久,最主要是106年一次事件,當時我還是住院醫師,急診
有一個急性心肌梗塞病人,按醫療常規,應該會診心臟科安排緊急心導管,但當天值班長
官不做心導管,也不讓急診把病人轉走,而指示打血栓溶解劑收加護病房,那時候我正在
輪訓加護病房,接手照顧這個病人,病人後來往生了,我好幾天都睡不著覺,我想要去找
長官理論,但當時有學長叫我忍耐,否則長官以後會對我不利,那時候的我,心理素質遠
不如現在,退縮了,但我也下定決心,絕不再讓這種事情發生。
後來陸續遭遇太多事情,我已經無法再以身為軍醫的一份子為榮,也已經無心再服役,我
在107年申請提前退伍,事由該怎麼寫?難道把所有遭遇過的事情都寫進去嗎?追究過去
的責任已經沒有意義,我跟新聞當事人我的學長一樣寫「個人生涯規劃」,開始跑流程。
按流程,就是大家新聞內文所看到的,軍方會拿一個最高金額達3150萬的強制還款切結叫
你簽,不簽,就不受理、不開人評會(或是開了,把你叫去軍醫局,開會時把你關在旁邊
的茶水間,開完就說你可以離開了),就這樣子,兩次訴願、一次行政訴訟,三年多過去
,我的案子正在最高行等待判決,我們也做好憲法訴訟的心理準備。
儘管我們一再說明,全世界絕無僅有的15倍,是107年軍方事後追加,當初入學契約並沒
有,但不在體制裡面的朋友,還是常常覺得當初選擇軍校的我們就是咎由自取,這一點讓
很多體制內的人壓力山大,不敢站出來,沒辦法,也許選擇軍校真的就是一種原罪,我想
就是盡量倡議。
108年起,軍方把國防醫學院入學契約改成「不分科系一律賠4倍加終身扣照」,接下來4
年就是大家看到的,最低錄取級分越來越低,直到今年,醫學系軍費生最低錄取級分50級
分,缺額35位,都是史上最差,很多體制內的人都很憂心,但無能為力。
我希望大家一起思考,退場制度存在的目的到底是什麼?是為了用來卡住所有人不准離開
?還是用來刺激行政機關面對問題?
如果今天你在體制內看到什麼問題,你舉手提出問題、嘗試解決,然後長官知道你身上揹
著3000萬,還不起,不可能跑,所以一律不理會,這樣對這個體制真的是好的嗎?軍方最
為國人所詬病的其中一點,不就是解決不了問題就解決提出問題的人?難道這種文化沒有
翻轉的可能性?
有人說到,選擇國防醫學院軍費生的,一定都是「成績不好才來,為了拿執照才來的投機
者」,被綁活該,這絕非事實,但各種看法都尊重,與此同時我也希望大家去思考,如果
有一天,軍醫院裡面的醫事人員真的都變成「成績不好才來,為了拿執照才來的投機者」
,試問受害的是誰?
怕人離開,所以用天價賠償綁住所有人不准離開;
VS
我不怕你離開,我更希望所有優秀人才都搶著來。
哪一個比較好?
我是國軍桃園總醫院急診部楊大緯醫師,現役軍醫上尉,我正在為了爭取軍醫合理退場制
度努力、等待最高行判決,我還是相信,我服役已經進入第11年了,我還是相信,軍醫不
應該只有這樣子而已,在不同的價值選擇下,它理應有機會可以變得更好。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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