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空軍士官長剩8個月退伍卻酒駕自撞汰除 損

作者: ytkuang (阿光)   2021-12-10 09:42:33
空軍士官長剩8個月退伍卻酒駕自撞汰除 損失上千萬終身俸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763564
自由時報2021年12月9日〔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
空軍防空暨飛彈指揮部莊姓資深士官長因酒駕自撞路邊花圃肇事,被警方測得其酒測值達
0.37毫克,遭記兩大過並予汰除,強迫退伍,莊男不服,打行政訴訟稱,事後已深刻反省
悔悟,且其情節輕徵,他已從軍逾19年,再服役8個月即可退伍,將他汰除的處分太嚴厲
,將被取消終身俸,但最高行政法院認定國防部處分於法有據,判莊男敗訴確定。
據指出,士官長分為三階,由低至高分別為:三等士官長、二等士官長和一等士官長,莊
姓士官長目前已經是一等士官長,且擔任單位主管,若他被取消終身俸,粗估將損失上千
萬元的終身俸,損失慘重。
莊男是於2018年11月1日上午6時15分駕車返家途中,自撞路邊花圃,經警方到場對他實施
酒測,測得酒測值0.37毫克,經其服役的空軍防空暨飛彈指揮部召開人評會及再審議人評
會認定,國防部多年來三申五令不得酒駕,莊男是資深幹部,卻仍酒駕肇事,已嚴重傷害
軍譽,且無法領導士官兵,表決後,將他記兩大過,並予以汰除,勒令退伍。
莊男不服,提起訴願遭駁回後,打行政訴訟,要求撤銷將他汰除的行政處分。
莊男指出,事發後已深刻檢討、反省,他一時疏忽觸犯刑法酒駕,但情節輕微,已獲檢方
緩起訴處分,不會再犯,此外,他從軍19年多時間以來,歷年考績均為甲等或甲上,也多
次記功,僅因酒駕被記兩大過予以汰除,相當於「撤職」處分,已剝奪其工作權,且他僅
剩8個月即可退伍,領取終身俸,將他汰除的處分太嚴厲,將導致他無法領取終身俸,請
求行政法院判決撤銷違法處分。
國防部指出,依陸海空軍懲罰法、陸海空軍軍官士官股役條例等規定,志願役軍人凡因酒
駕肇事者,將記兩大過處分,此外,部隊因應若干違規行為,自行訂有特別嚴格的懲處,
以留優汰劣,樹立必要的軍紀權威,經空軍防空暨飛彈指揮部開會並投票決議將莊男記兩
大過並予以汰除,乃依法行政。
台北高等行院審理後,判莊男敗訴,莊不服,上訴最高行政法院。
最高行政法院認定,莊男酒駕肇事案,經空軍防空暨飛彈指揮部開會審議,且莊男亦到場
陳述意見,認定他身為資深幹部,其行為已嚴重影響軍譽,亦認為莊男與同事相處不佳,
平時多以謾罵管理部屬,也缺乏主動任事態度,人評會及再議人評會因此將他記兩大過,
並以不適服現役為由,將他汰除,並無不當,今判他敗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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