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綠營突襲修法 軍校校長由具教授資格政務

作者: Friend5566 (你的友情56)   2021-10-17 12:13:28
綠營突襲修法 軍校校長由具教授資格政務官出任?
2021-10-17 10:28 聯合報 / 記者洪哲政/台北即時報導
面對綠營「轉型正義」政策,國軍軍校以堅持傳統、尊重歷史為由多次峻拒綠營包括修改
校歌等要求,民進黨團日前提案修改「軍事教育條例」第8條條文,要求現行各級軍校校
長、副校長與教育長,改適用於規定各級一般文學校校長的「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擔任
三長除須有碩、博士資格,或有教授行政工作資歷,「曾任政務官兩年以上,並具有教授
資格,成績優良者」,也可出任軍校三長職務。
民進黨立委劉世芳曾多次要求陸軍官校修改校歌,希望將「黨旗飛舞」改為「國旗飛舞」
,但陸官召開校務會議予以否決。長年來軍人基礎教育的軍校,均由國防部派將領出任三
長,掌握人事權,落實軍隊教育所需。
民進黨立委蔡適應等22位綠營立委近日在立法院提出法律修正案草案,內容表示,鑑於軍
事教育條例中部分軍事學校得授予學位,實為我國教育體系一環,儘管條例第8條賦予國
防部聘用文職人員擔任校長、副校長、教育長法源,但國防部長期聘用軍職人員擔任,不
僅未納入民間專業教育人士,許多人民背景更與民間學校有所落差,因此案增訂「軍事教
育條例」第8條修正草案。
而目前辦理基礎教育的軍事學校,計有國防大學、國防醫學院、陸軍、海軍、空軍軍官學
校、空軍航空技術學校、陸軍專科學校、中正國防幹部預學校等,各校校長、副校長與教
育長均由軍職人員擔任,人員任職條件、任期及任免職、都由國防部訂之。如國防大學由
上將出任校長,其餘各軍校校長由少將出任,教育長等職則為上校。
民進黨團提案修正的條文草案,是在原軍事教育條例第8條條文中,將軍事學校校長、副
校長、教育長、政戰主任由國防部任免、並得聘職文職人員的條款,增改為「基礎教育學
校校長、副校長、教育長應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規定辦理」。提案人除蔡適應外,劉世芳
是排名首位的連署人。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是教育部用來規範民間各級學校校長資格,如大學校長任用資格,
條例規定,除須有碩博士資格,或有教授行政工作資歷,「或曾任政務官兩年以上,並具
有教授資格,成績優良者」,或須有並擔任教育行政職務一定年數等。
此案可望在19日程委會處理,順利的話可望22日立法院會付委,據了解軍方在此之前未獲
徵詢,獲悉後表示反對。有將領說,軍事校院教育目標與民間學校完全不同,軍校是要培
育負責軍隊領導任務的軍官為目標。所派任的校長、副校長、教育長都是由符合學、經歷
的軍中將領選派,才能以實務部隊經歷推動軍校教育與紀律。而目前軍事學校校長、副校
長及教育長的調職、任職作業,是依照「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暨其施行細則」辦理

https://udn.com/news/story/10930/5822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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