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paj人身攻擊初犯水桶七天

作者: fogflower (霧裡看花)   2021-09-19 17:29:42
《ID暱稱》paj (paj) 《經濟狀況》普通
《登入次數》5172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76 篇 (退:0)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09/19/2021 00:10:00 Sun 《上次故鄉》122.100.79.217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據版友來信檢舉你在 #1XALFOyw 此篇文章下方有以下的推噓文:
推 paj: 你是看到鬼 3年可以讀正規班 唬爛還真敢講111.241.197.194 09/10 00:39
→ paj: 不識中文真好笑 還很會辯 跟文字閱讀有困難111.241.197.194 09/10 00:39
→ paj: 講不清啦111.241.197.194 09/10 00:39
推 paj: 看到你的文字真的讓我狂笑 唬濫文一堆111.241.197.194 09/10 00:41
推 paj: 原來這樣自我感覺良好是這樣呀,開始編唬濫111.241.197.194 09/10 00:54
→ paj: 文了,當事人服役幾年都算不出來,中文是外111.241.197.194 09/10 00:54
→ paj: 國人教的,數學是體育老師教的,可以跟某錢111.241.197.194 09/10 00:54
→ paj: 結拜了111.241.197.194 09/10 00:54
推 paj: 照片跟錢奴還真像,還以為是錢奴的分身,還是111.241.197.194 09/10 01:11
→ paj: 對錢奴有特別的喜好,有錢奴的地方就有你111.241.197.194 09/10 01:11
推噓文中的「跟文字閱讀有困難講不清啦」根據前後推文可得知是指celtics1997版友,
該名版友也有在其後的推噓文舉出證據證明其所言有法規依據。
可以好好講就好好講,要打臉對方請拿證據,道理要站在誰那邊一目瞭然。
依據板規:
第十六條(人身攻擊)
板友於同一文章內同一發文得以乙次嘲諷文句為限,並不得人身攻擊,經版友檢具證據
向板主檢舉,且經板主審視確實成立者,初犯者水桶七日,再犯者水桶十四日,三犯者
永久水桶,除將證據附於公告為證外,板友並不得於公告下之推噓文有任何足堪認定有
人身攻擊行為之字彙,攻擊特定全體之行為者亦同。
抱歉,水桶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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