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空軍上校浮報經費判刑1年半 二審圖利仍無

作者: ytkuang (阿光)   2021-09-04 19:18:10
空軍上校浮報經費判刑1年半 二審圖利仍無罪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722480
聯合新聞網2021年9月4日(記者王燕華/花蓮報導)
諶姓空軍上校6年前任職空軍第5聯隊照相技術隊長辦理隊慶,被控浮報經費觸犯使公務員
登載不實文書罪,及向其姊經營的花店買花布置會場涉及圖利,花蓮地院一審使公務員登
載不實文書罪判諶1年半、緩刑2年,圖利部分無罪,檢方不服上訴,花蓮高分院二審近日
審結,仍認為花卉採購為正常價格,與圖利要件不符而駁回。
諶姓軍官6年前任職空軍第401戰術混合聯隊(現為空軍第5聯隊)照相技術隊長,因籌辦
小隊68年隊慶,為增加紀念衫公關品、以及彌補為隊慶墊付的官兵住宿、宴飲費用等原因
,指示不知情下屬,浮報紀念衫、遊覽車租金,另還指示下屬向其姊經營的花店採購總價
6萬8000元花卉,用來布置隊慶場地,事後被花蓮地檢署依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圖利罪、使
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起訴。
花蓮地院於107年7月判決,浮報部分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2罪各判刑1年,應執行
1年6個月;圖利部分,法官認為諶確實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但無法認定有
圖利意圖,判決無罪。
檢方不服,就圖利無罪部分上訴,花蓮高分院近日判決出爐,合議庭法官指出,經向「花
卉全國聯合會」鑑價,不論以買斷或是租賃價來比較,本案估價單都比鑑定價格便宜,認
為諶姊未因此獲得不法利益,諶的行為與圖利罪構成要件不符,駁回上訴,檢方仍可上訴

此外,就諶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部分,法務部已於108年裁罰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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