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志願役軍士官新天條上路 酒駕、品德記過

作者: strellson (臺語是客家話)   2020-11-15 13:37:04
https://udn.com/news/story/10930/5016576?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志願役軍士官新天條上路 酒駕、品德記過禁留營再入營
109-11-15 聯合報 / 記者洪哲政/臺北即時報導
總統府本月十三日公告修正「陸海空軍軍官士官志願留營入營甄選服役規則」第三條、第
六條,即日起留營或重入營的軍士官,新規定在過去服役紀錄內均不得有品德類記過以上
的處分,而曾有酒駕紀錄者,也不能留營或申請再入營服役。
國防部宣示今年底志願役募兵編現可達成百分之九十,人力需求壓力稍減,入營或考選資
格逐漸恢復嚴格,志願役士兵已有相關考核規定,軍士官因此也設立相關門檻。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志願留營入營甄選服役規則」第三條、第六條新制規定,增加申請留
營、重入營軍士官,除考績品德分項評鑑在甲等以上外,新增過去服役所曾遭受的懲罰,
必須未受品德類記過以上的處分。
此外,包括曾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罪、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
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與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
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者,都不能入營或留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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