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喪假問題

作者: staff23 (筆名蘇溫永(星星送行者))   2020-10-17 17:53:45
按常備兵補充兵服役規則第35條規定
喪假是"應"給 不是"得"給
也沒有服役前、服役後 就法規字面上
入伍前兩天親屬死亡 從常理與經驗判斷上
喪事尚未處理完畢(穆斯林、部分基督教也要3天)
按規定應該就是要給.......
這種爭議其實就是簽公文上去說明原因理由、法律依據
給長官批示問題結案
替代役的規定更明確
https://www.nca.gov.tw/chaspx/Faq_Detail.aspx?web=85&id=6654
不過國防部處理這種例子早就行之有年 有些長官別耍白癡了好嗎
請打1985 解決問題
※ 引述《gary50740 (Gary_Lin)》之銘言:
: 10/7剛入伍,10/5爺爺過世,10/24出殯
: 上次有來問過,
: 入伍隔天我就拿訃聞給輔導長,
: 17-21休假,輔導長說我能請22.23.24.25,
: 最後連長找我去,說入伍前過世只能請事假
: 讓我請24,我一開始說請24.25比較不趕,
: 最後假單還是只有24號,
: 並且要扣假,
: 我是沒什麼意見但是要扣假也太不合理了,
: 然後我問輔導長,他只回我說連長想按照
: 規定來,他只能幫我扣夭八當扣假,
: 我聽了也是滿臉問號。
作者: Leeng (Leeng)   2019-07-11 22:25:00
不會啊 我還不是整天發 費文史八卦板高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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