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士官長狂按汽車喇叭10分鐘 1年記滿3大過

作者: ytkuang (阿光)   2020-09-26 01:16:00
士官長狂按汽車喇叭10分鐘 1年記滿3大過停役告官結局大逆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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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新聞網2020年9月25日
(黃哲民/台北報導)陸軍運輸兵群1名張姓士官長因咆哮侮辱長官、夜間在營區狂按汽車喇叭10分鐘等舉動,
被軍方連發3份懲戒令,列舉7大違失行為各記過1次到2次,並達1年內累計大過3次,於
2017年初被撤職停役,張提行政訴訟自稱檢舉不法遭上級刁難,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張
有4項違失屬實,其餘3項的軍方認定過於率斷,日前判決撤銷軍方對張男的撤職停役處分
,可上訴。
張男提告指稱,他在2016年間依國軍「家累案」資格,調任離家較近的營區以便照顧重病
父親,同年9月卻被刻意調往較遠的駐地,請假還屢被刁難,他自認因舉發部隊的不法情
事,遭上級視為寇讎,他到總統府陳情、經參謀總長辦公室命他先回原單位,事後卻被上
級以抗命為由處分。
張男宣稱不甘上級一再對他施壓,所以在營區裡自己汽車內按喇叭自救並報警,也沒對長
官咆哮侮辱,而是氣憤之餘拿玻璃杯砸頭自殘、對著營舍嘶吼,他認為自己僅應受訓誡、
警告或禁足、禁閉懲處,軍方卻對他記過濫懲,他提起訴願被駁回,因此提起行政訴訟要
求撤銷撤職停役處分、保障他的工作權。
男事發時所屬的指揮部抗辯指出,張服役逾19年,當時擔任一等士官長,是部隊的領導幹
部,卻因不滿被調職,就反鎖自己車內不聽勸阻,持續按喇叭約10分鐘,破壞營區內官兵
與周邊居民的夜間安寧,直到警員介入才鬆手,陸軍司令部3度派專人當面通知張接受調
查,張拒不簽收通知單,且3次都無故缺席。
指揮部指出,駐地指揮官後來面交指揮部給張男的行政命令,張裝作沒聽見、不理會指揮
官3次叫喚他、逕自離開,之後張男甚至在指揮官、政戰主任與張男所屬的營、連長等幹
部面前,咆哮「為什麼不准我假」、「官官相護、濫用職權」、「我要告死你們」等語,
嚴重影響長官領導統御及威信。
法官審理認為軍方所列張男這4項違失行為屬實,記過處分沒濫用裁量權,但軍方所列另3
項違失行為與事實不符,包括張男謊稱去新單位報到,卻開車繞行總統府數圈引起注意再
陳情,但出面處理的總統府憲兵證稱張走路現身、不是開車繞行被發現,張填寫陳情書過
程平和,接到參謀總長辦公室電話才回原單位。
此外,軍方指張男對侯姓中士疑性騷擾女輔導長一事做不實證詞,法官認為張男是檢舉人
、反遭侯父指稱涉嫌恐嚇,女輔導長證稱曾向張求助,軍方未盡調查就以張男言行不檢為
由處分,於法不合,至於軍方指張男逃哨,法官指張男當時已被處罰檢束2天,也就是放
假不能離營外出,軍方再記過已違反一事不二罰原則。
法官指張男本案3份懲戒令所列7大項違失行為,共被記過9次,因記過3次視為記大過1次
,所以符合1年內累計記大過3次被撤職停役的條件,但扣除3項與事實不符的違失行為所
處分的記過3次後,軍方對張男的停役處分已失去依據,日前判張勝訴,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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