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憲兵預財士侵占阿兵哥洗衣費 竟拿錢上酒

作者: strellson (臺語是客家話)   2019-07-17 08:55:06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932649
憲兵預財士侵占阿兵哥洗衣費 竟拿錢上酒店
108-07-16 聯合報 記者陳俊智╱即時報導
憲兵指揮部憲兵訓練中心一名林姓預財士,涉嫌侵占學員繳交的洗衣費四十二萬餘元,又
把學員購買年資的費用廿二萬餘元占為己有,將錢用在上酒店和個人開銷,被軍方依違反
貪汙治罪條例移送法辦,但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林員只有拿洗衣費,且犯行只涉刑法
的侵占罪,考量其已坦承且立悔過書認錯,最後予以緩起訴處分。
軍檢調查,林員因個人理財不當,薪水不足支付日常花費,所以起了貪念。他侵占的是學
員去年七月到十一月所繳交的洗衣費,犯行因洗衣部阿姨向其他幹部反映欠繳情況而曝光
。另外,軍方在他個人內務櫃搜出現金廿三萬餘元,發現他向學員收齊購買年資的費用後
,未依規定交到保管櫃,因此認定這筆現金也是被他侵占的錢。
偵訊時,林員供稱自己把所有收來的錢都放在內務櫃,繳完結算時間比較緊迫的部分款項
後,剩餘的會先拿去花用,因為沒有分類,清算時才知道欠那麼多錢。他坦承侵占洗衣費
,但強調內務櫃有足夠金額支付購買年資費用,否認有侵占該筆款項。
檢方調查,林員將所有的錢全部混在一起,無法分辨被他侵占而短少的款項究竟是洗衣費
或購買年資費用,而他也在購買年資的繳費期限前也將錢繳清,所以認定他沒有侵占此部
分款項。
至於侵占洗衣費部分,檢方調查林員是侵占學員托他轉交的款項,不是國家的錢,不算公
有財物,所以認定其犯行只涉刑法的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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