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退將赴中參與政治活動 最重剝奪月退

作者: joug (好東西不簽嗎)   2019-05-24 16:18:42
退將赴中參與政治活動 最重剝奪月退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初審通過由民進黨立委李俊俋提出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
正草案」,明定曾任國防、外交、大陸事務或國安機關政務副首長或情報機關首長、中將
以上人員,若是赴中參與中共黨政軍機構舉辦的慶典或活動,並做出「妨害國家尊嚴之行
為」,均需受罰,且終身受限。
向中國旗徽歌行禮 妨害國家尊嚴需受罰
至於何謂「妨害國家尊嚴之行為」?根據條文定義,是指「向象徵大陸地區政權之旗、徽
、歌等行禮、唱頌或其他類似之行為」。換言之,像是過去退役中將吳斯懷等人曾出席中
共官方活動,並在現場播放中國國歌時起立致敬,這種行為未來將構成違法。
據了解,李俊俋版本主要是從行政院版草案修改而來,行政院版原本設有但書,明定退離
職滿十五年者不受此規定限制,但李俊俋認為這種妨害國家尊嚴的行為,無論退離職多久
都不應發生,因此提出修正動議取消十五年之限制。
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在會中表示支持。他強調,國軍將領應終身對國家效忠,不能退伍後跑
去效忠一個對我們有敵意的對象,這幾乎已等同於叛國罪,當然要嚴格懲罰,「這種行為
連一天都不可以」!
這種叛國行為 陳明通:一天都不可以
至於違反此規定要如何處罰?按照政院版草案,原服務機關可視情節命其停領十%至一百
%之月退給與五年,情節重大者更可直接剝奪月退給與。對於已支領者應予追回,未領取
月退給與者則由原服務機關處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同時違法者的獎章、勳
章、執照與證書等都將被追繳註銷。審查過程國民黨立委林為洲表達反對,各方討論後未
能取得共識,保留送朝野黨團協商。
由於現行法規賦予行政首長自行刪減赴中管制年限的權力,包括前台中市長胡志強等人都
曾自己批公文調整自己的管制年限,引發不少批評,因此本次政院版草案也將退離職公務
員的赴中管制年限調整為「最短三年,僅得增加」,但此部分昨日也未能通過,一併保留
送交協商。
https://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29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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