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空軍上校酒後亂性對2女兵亂來 代價「被

作者: ytkuang (阿光)   2019-03-19 00:58:11
空軍上校酒後亂性對2女兵亂來 代價「被勒令退伍」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731083
自由時報2019年3月18日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空軍路姓上校6年前擔任戰術戰鬥機聯隊基勤大隊大隊長時,
酒後亂性,竟對2名女兵擁抱、摸背部、十指緊扣牽手,甚至露骨說「妹妹我愛妳。」,
軍方以路男嚴重影響軍譽,將他記過、考績打「丙上」重懲,隔年就將他勒令退伍。路男
不服,打官司指稱「被勒令退伍」違反比例原則,但最高行政法院認為今仍判路男敗訴確
定。
此案爆發後,在空軍曾引起譁然。台北高等行政院審理時,其中一位女兵證稱,「我感覺
他喝醉了,突然間說GIVE ME FIVE,就和我擊掌...有勾我的肩膀並摸我的背,且說『妹
妹我愛你』,說了3次,我覺得不舒服。」另名女兵則說,和路男擊掌後,十指被他扣住
,無法脫開,還被他擁抱,感覺不舒服。
路男對2名女兵指控,只有搭肩鼓勵她們,沒有牽手、擁抱等不當行為,也沒說「妹妹我
愛你」,「即使2名女兵所言為真,也是酒後一時疏失」。
路男並細數從軍25年來的功績,指稱考績都是甲等或甲上,經常記功、嘉獎、獲頒獎金、
多種獎章、勳章、獎狀等,軍方僅因他一時疏忽對女兵搭肩的輕微不當行為,就勒令退伍
,違反比例原則。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路男對2女兵有不當行為,但考量酒醒後有向2名女兵道歉,2女
出庭也表示願意原諒他,可見路男的違失情節並非十分重大,將他勒令退伍處分,不符相
關考評規定,判路男勝訴,撤銷軍方的相關處分。軍方不服提起上訴,全案發回更一審。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認為,路男早在2012年就有類似不當行為,當時邀女少尉到他寢
室內喝酒、吃宵夜,還用手觸碰女少尉肩膀及手部,軍方調查後記他申誡一次,這次他又
冒犯2名女兵,顯示犯錯後未虛心檢討,沒有悔意,還一直認為自己沒有錯,軍方決議他
不適合服役,應辦理退伍,程序及處分結果並無違法,逆轉改判路男敗訴。
路男上訴後,今遭最高行政法院駁回,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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