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立法院初審通過 軍校軍事訓練時數可折ꤠ

作者: F16V (Manners maketh man.)   2019-03-14 14:46:25
立法院初審通過 軍校軍事訓練時數可折抵兵役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上午初審通過「兵役法」第16條條文修正草案,將完成軍事訓練
的軍事院校學生,也納入得折減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役期的範圍內。
民進黨立委羅致政等立委提案,兵役法於民國100年修法於第16條增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
學生,得折減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役期的相關規定,但軍事學校或軍事訓練機構並非屬教育
部所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其學生於在學期間所受的軍事訓練,無法適用於現行兵役法第
16條關於役期折抵的規定,顯有不公。因此提案修正「兵役法」第16條條文,納入於軍事
學校或軍事訓練機構完成軍事訓練,並取得合格證書者,亦得折減役期,以保障軍事院校
學生權益。
現行軍事訓練役役期為16周,而軍事院校學生在學期間須接受8周入伍訓及10周的軍事訓
練,就總時數而言已逾前開長度,且所受的訓練應與軍事訓練役相當,若不允其折抵軍事
訓練役役期,恐有重複訓練之虞,因此增訂第16條第5項,針對軍事院校學生完成軍事訓
練並取得合格證書者,納入折減役期的範圍。
軍事學校及軍事訓練機構的主管機關為國防部,因此增訂第6項得折減軍事訓練期間的軍
事訓練課程內容、課目、時數與前項課程之實施、管理、作業、考核等事項,授權由國防
部會同教育部及內政部訂定辦法,據以執行。
https://udn.com/news/story/10930/3696596?from=udn-related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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