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軍職投票請哪種假?

作者: h112201 (鐘大明)   2018-11-23 12:38:16
讓小弟詳述一下發文到原因
日前單位宣布投票日,若有留守的同仁,需請補休自行去投票所投票(有代理留守,絕無
放空城的機會)
請「補休」,而不是公假?
並非是捨不得這天補休,而是請自己的補休去投票,這件事想起來就是怪....
根據勞動部 民國 106 年 12 月 11 日 勞動條 2字第 1060132365 號函
其中有一段:
爰具投票權且該日原屬工作日之勞工,應予以放假;原毋須出 勤者,不另給假給薪。所
稱放假,指午前零時至午後 12 時連續 24 小時。雇主徵得勞工同意於該日出勤者,應加
給該工作時間之工資, 且應不妨礙其投票。
若這條適用軍職的話,代表有長官不小心下錯命令了.....?
為了讓台灣的未來能繼續往前發展,請各位鄉民認真回答,感謝
補充:
我去翻了國防法規資料庫的「國軍士官士兵休(請)假規定」+「國軍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規
定」,確實沒有說是否能請公假。
感謝各位的解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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