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不讓妳走」嘉義憲兵隊爆逼人取供 法官

作者: ytkuang (阿光)   2018-10-07 11:17:50
「不讓妳走」嘉義憲兵隊爆逼人取供 法官判女毒犯無罪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3407245
聯合新聞網2018年10月6日
(記者陳宏睿╱台中報導)台中市陳姓女子被嘉義憲兵隊指控,涉嫌在去年初在租屋處將
安非他命轉讓給其胞弟,陳女胞弟是服役軍人,回部隊時被驗尿驗出有安非他命反應,陳
女胞弟證稱毒品是由陳女無償提供,因此被依違反藥事法罪嫌起訴,一審審理時,陳女向
法官控訴,負責詢問她的嘉義憲兵隊,因她第一次筆錄堅持否認轉讓,曾言語提及「長官
不讓妳離開」、「不認你弟就會吃上偽證官司」,因她當天有吸安毒,十分緊張,後來說
過什麼已不記得;一審法官認定陳女的自白,檢警無法舉證具有任意性,且陳女胞弟對於
毒品來源說詞反覆,判陳女無罪。
判決指出,陳姓女子的胞弟是軍人,去年3月間回部隊驗尿,被查出有安非他命毒品反應
,陳女胞弟證稱,毒品是在去年1月間,由陳女在租屋處無償提供,陳女在去年5月31日上
午被嘉義憲兵隊帶回詢問,陳女在第一次警詢時矢口否認涉案,但相隔5小時後的第二次
警詢筆錄,陳女坦承轉讓,全案移送地檢署後,檢方依違反藥事法起訴陳女。
一審審理時,陳女矢口否認涉案,辯稱沒有提供安毒給胞弟吸食,當天檢警將她帶回詢問
時,她也是如此辯稱,但嘉義憲兵隊的長官「不讓她走」,還用有點恐嚇、咄咄逼人的方
式問她問題,還稱「如果不承認,弟弟就會犯偽證罪」,她當天上午被憲兵隊帶回前有吸
毒,後來十分緊張,第二次警詢筆錄,「已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
合議庭法官調閱陳女兩次的警詢筆錄,證實陳女說法,並要求嘉義憲兵隊提供製作筆錄時
的全程錄音錄影,但嘉義憲兵隊卻在去年6月間回覆,儲存資料的攝影機送修,資料已遺
失為由,無法提供給合議庭調閱,合議庭認為陳女自白的任意性已有疑義,且檢方也無後
續舉證。
合議庭認為,被告偵訊需符合刑事訴訟法,不得用強暴、脅迫、利誘、 詐欺、疲勞訊問
或其他不正方法詢問被告,詢問被告時,也需全程錄音、錄影,但檢方無法舉證陳女自白
的任意性,因此需要排除此認罪自白,不得作為陳女有罪之認定。
合議庭調查發現,陳女胞弟對於毒品來源的說詞反覆,一下說是陳女無償提供,一下又說
是從自己女友手中取得,後來在法院訊問時,又辯稱是自己跟陳女一起合資購買,前後證
詞大相徑庭,有重大瑕疵,因此無法以陳女胞弟證詞,作為認定陳女有罪之判定,因此依
法判處陳女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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