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哈拉] 國軍懲處的標準尺不同

作者: YCL13 (靜默)   2018-03-26 15:14:36
※ 引述《dunkpoki (謝謝你我瞭了)》之銘言:
: 跟你分享軍中屬於人治真實案例
看了您說的案例,想起我遇過最扯的案例。
起因是當時抓到個不小的走私案,至少不小到一大堆單位來聯合辦理
了,光抄船就花了兩天才搞定。
當天我們中校主官在所,有獎勵,且不久後就請調到更好的單位。此
中校是任某位高層(當時已是將軍了)的幕僚一路跟著升上來的,當時是
出來一線歷練領導職。
少校副主官不在,沒有獎勵。到這邊還很正常。此少校則是由友軍請
調到我們單位養老待退的。
幾週後,懲處下來了,因為該走私案不小,所以被高層問說為什麼會
發生這麼大的走私案?
故決定懲處我們單位的主官,理由是放任轄區走私集團猖獗。但因原
主官調走,主官是新來的,最後懲處就落在任副主官的老少校身上。
當時和那位老少校聊,他說習慣就好,這就是軍中的常態,反正等20
年一到他就要報退了。
所幸,這件事引起基層震驚,一些其他單位的人都來打聽是不是真的
要用這樣的理由來懲處?在人人自危的情況下,據說已到大隊的懲處案突
然被抽回。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