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陸戰隊虐犬案 前中士班長陳祐才上訴二審

作者: Daron309 (大榮蟲)   2017-11-22 01:18:28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259977
陸戰隊虐犬案 前中士班長陳祐才上訴二審遭駁回
〔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海軍陸戰隊去年爆發虐犬案,引發動保團體撻伐,國防部長馮
世寬並為此致歉,涉案教唆同袍虐殺營區飼養的狗「小白」的前中士班長陳祐才,不服高
雄地院一審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將他判刑6月,併科罰金15萬元,如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
日,上訴二審,今天遭高雄高分院駁回。
高雄高分院合議庭,認為原審判決認事用法妥適,應予維持,但考量陳祐才已知錯,且遭
部隊強制退伍等懲罰,經此教訓,應能知所警惕,宣告緩刑3 年。緩刑期內向指定之政府
機關、行政法人、社區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150小時義務勞務,及接受法治
教育課程3 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判決指出,被告陳祐才擔任海軍陸戰隊中士班長期間(現已遭強制退伍),去年因不滿營
區內所飼養,協助哨所監視、巡邏之犬隻「小白」在營區廣場走動,向一等兵張峰瑜說:
「我不想看到『小白』,把牠處理掉」,而出言教唆張峰瑜傷害「小白」致死,張峰瑜就
邀同一等兵胡家瑋(上二人均經原審判決緩刑確定)將「小白」以鐵鍊繞頸吊掛在堤防外
致死之方式殺害「小白」。
二審認為,被告陳祐才於檢方偵查及一審均否認犯罪,直至上訴二審始承認犯罪。不宜將
原判決改判並從輕量刑。
不過,二審考量陳祐才因本案遭部隊強制退伍,並需賠償未服滿役期之違約金,法官參酌
張峰瑜、胡家瑋於原審均承認犯罪而受緩刑之宣告,認為被告陳祐才既已知錯,且已遭受
一定之懲罰,應給予年僅25歲之年輕人一次機會,而宣告緩刑3 年。
(自由時報 2017/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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