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哈拉] 對於"義務"役這件事

作者: TCPai (荒野遊俠)   2017-11-19 14:41:24
原文恕刪
根據我們國家的法律
不論是志願役還是義務役,只要是通過體檢的男性都有服一年兵役的義務
但到底為什麼同樣掛著2兵階級到部隊,一個6000一個33625
做的事情還一模一樣?
我是覺得,你要是簽下去就第一年領跟義務役一樣的錢啊
等你把你的"義務"服完了再領33625
如果之後想退場,那你待著的時間就拿來折抵役期
也沒有重當1年兵的問題
這樣不是最公平?
打到這裡突然想到很多志願役是因為經濟因素才簽的
那也可以一個月領33625,如果做了一年想退,那就把你每個月溢領的27625*12吐出來
但也不用重服一年兵
這樣也不會有這麼多爭議
別再說什麼我們當義務役是我欠國家的
當完兵覺得國家根本欠我一個道歉、一年的時光、一份合理的薪水
5980到底是怎麼算出來的?
好歹給個最低工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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