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軍方推立法維護演習及營區安全 違者依法

作者: TrueSpace (天使帝國IV神聖史詩)   2017-11-07 00:25:23
軍方推立法維護演習及營區安全 違者依法按次開罰
〔記者羅添斌/台北報導〕
軍方近年來無論是在軍事演習或是營區安全維護上,都曾面臨無人機侵入情蒐或是有
心人士刻意挑釁衛哨等不當行為,嚴重影響演習及營區安全,國防部已擬具「軍事演習訓
練與營區安全勤務條例草案」,希望以訂立法律,嚇止不肖人士行為。
國防部官員今天指出,基於軍方相關規定的法律位階不足,導致各項涉及人民權益的
事項,無法符合法律保留原則,不利於國防軍事任務遂行,軍方決定推動立法,要對違法
行為產生具體的嚇阻效果。
軍方官員指出,基於維護軍事演習、訓練與營區安全,確保國防軍事任務遂行,並保
障人民權益,就相關勤務規範、主管機關、衛哨配置、安全管制、禁止、限制事項、應變
處置(含武器使用時機、程序、方式)、補償措施及違反禁止、限制事項之罰則等事項,
國防部認為具有立法的必要性及特殊性。
國防部說,在「軍事演習訓練與營區安全勤務條例草案」獲得通過正式立法後,舉凡
營區遭不當侵入,營區衛哨遭挑釁甚至是傷害其生命,以及有心人士以空拍機、無人機侵
入營區,或是干擾、情蒐演習動態時,都將有法可以嚇阻,有法進行處罰。衛哨人員在必
要時可以使用器械或是武器。
「軍事演習訓練與營區安全勤務條例草案」共計有21條條文,相關條文規定,軍事演
習、訓練區域與軍事營區周邊100公尺範圍內,禁止進行足以危害軍事安全之集會或遊行
。遙控無人機、飛行傘、輕航機或其他可操控飛行物體,非經軍事機關許可,不得飛越軍
事演習、訓練區域及軍事營區上空。
條例草案也訂有罰則,對違反規定進行集會或遊行,經命其解散而拒不解散者,處新
台幣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操作遙控無人機、飛行傘或其他飛行物
體,飛越軍事演習、訓練區域及軍事營區上空者,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
得按次處罰,並且沒收其器物。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244940
(自由時報 2017-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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